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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2023〕25号 关于印发二郎庙镇“减量防大控小”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2023〕25

 

二郎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郎庙镇“减量防大控小”消防

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政村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二郎庙镇“减量防大控小”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郎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

 

 


二郎庙镇“减量防大控小”消防安全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2023年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经政府同意,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范围内开展“减量防大控小”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县、镇、四级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减少火灾总量、严防较大以上火灾、控制小火亡人”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幸福美好二郎庙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病房、手术室、住院部、设备间等重要部位和用火用电、供氧供气、安全疏散等关键关节,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自查自改筑、医疗仪器设备长时间高负荷运行、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外墙保温层破损等突出隐患。加强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强化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责任单位:卫生院、消防大队、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4-5月份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回头看”。持续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企业、扶贫车间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隐患。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明电〔2022〕74号)要求,对符合“七类情形”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非法经营、不按规定年报等违法违规情况依法查处违规建设,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用地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村建所乡村振兴办、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4-5月份

(三)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巩固提升。巩固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果,持续开展“平安商场”创建活动。进一步固化行业部门联合检查、警示约谈、隐患曝光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备案、公示、承诺制度,确保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市场监管所

开展时间:5月份

(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澄清养老机构底数,建立健全相关台账。相关部门要联合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养老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强化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确保完整好用。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护理人员消防教育和岗前培训,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民政所派出所、消防大队、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6月份

(五)“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乡镇“一队一中心”、村委会、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网格、逐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动态调整、跟踪整改。要紧盯防火分隔不到位、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严防发生“小火亡人”。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消防大队、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7月份

(六)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应急办要对物流企业、货运站、冷库冷链、快递集散分拣、粮食棉花储运等各类仓储物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建筑违规改建,违规分租转包,违规用火、动焊、吸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内仓储物流类场所和冷库冷链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告知火灾风险,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排查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集中反复曝光,用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

责任单位:交通粮所供销社、消防大队、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7月份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经过消防行政许可,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应急办、消防大队、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8月份

(八)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等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岗位责任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危化品储存使用等情况。督促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中心校文化旅游中心卫生院、消防大队、

行政村

开展时间:9月份

(九)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清理拆除。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路面施划禁停标线,做到应划尽划。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检查,尤其要针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责任单位:村建所、消防大队、派出所、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10月份

(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老旧高层住宅、“安置区”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等重点对象,对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使用方或管理方要设置警示标识,对破损外露处进行修补,并加快推进更换对室内(外)消火栓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的,要督促全部整改并加强检修;对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要督促及时搬离、清除;对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封堵不到位的,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整改到位。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切实履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及时清理高层建筑裙房屋顶平台堆放的可燃物品;落实高层建筑“楼长”负责制,及时查纠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村建所消防大队、供电所、各行政村

开展时间:10月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认清开展“减量防大控小”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现实意义,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瞪大眼睛查问题、找漏洞,从严从紧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整治,全力保障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好消防安全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本系统实际,科学合理研究制定子项方案,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和各项工作措施,通过不间断的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减少火灾总量、严防较大以上火灾、控制小火亡人。要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行政村对本辖区“减量防大控小”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统筹推动本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靠前调度,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本行业本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直接负责,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请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报送消安委办公室,整体行动总结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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