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01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根据已生效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行再139号行政判决书,我局已对袁春雷位于通仙观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了注销登记(证号:方国用(1996)字第161-6号)。因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该证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