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诚信理念】重诚信,守信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23-11-01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用记录建设、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全流程信用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失信惩戒制度的广泛适用,对各类失信主体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当然,失信惩戒的目的并不是永久性地屏蔽失信主体,而是为引导其重诚信、守信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2023年5月1日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58号令)正式施行。《办法》就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协同联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办法》明确的信用修复政策。
什么是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失信信息包括哪些?
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信用修复的主要方式
信用信息修复按其失信类型不同,修复方式也有所不同,主要方式包括移出名单、终止公示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移出名单是指认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信用主体从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移出。
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正在信用网站上公示的信用主体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终止公示。
修复其他失信信息,按照认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1.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2.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3.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 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需提交哪些材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使用信用中国统一模板)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使用信用中国统一模板)
2.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使用信用中国统一模板)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使用信用中国统一模板),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
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承诺书(使用信用中国统一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