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02-20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南阳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谢书丽,证号为:1309007527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将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声明人:南阳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权利人:谢书丽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