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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方国资〔2023〕82号

 

 

 

方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2023年11月14日        

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县级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南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宛财资〔2021〕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县属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县属各类事业单位配置通用资产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资产是指普遍适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空调、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设备,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原则,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合理配置。

第四条  本标准是全县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按照节约的原则在上限范围内合理配置资产。

资产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六条  办公房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南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宛办〔2020〕1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执行,办公用房装修维修标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豫财评审〔2016〕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豫财预〔2019〕10号)执行。

第七条  因特殊需要,超出本标准规定的,应严格控制并履行审批手续。国家对相关资产的配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标准配置资产,对违反本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第十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配置标准表

2.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附件1

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价格上限

(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台式计算机

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统一要求配置专网的岗位可增配1台台式计算机。

4500

6

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从严控制,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工作的单位可适当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但应同步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6000

6

打印机

A4

多功能一体机

单位A3和A4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彩色打印机从严控制。

3000

6

黑白打印机

1500

彩色打印机

3500

A3

黑白打印机

7500

票据打印机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多功能复合机

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1台。

20000

6

扫描仪

业务职能和工作性质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内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1台高速双面扫描仪。

3500

6

电视机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5000

6

数码照相机

普通数码照相机按需配置,设有宣传部门的单位可配置1台专业数码照相机。

普通数码照相机4000;专业数码照相机(含镜头和其他配件)20000。

6

数码摄像机

设有宣传部门的单位可配置1台。

8000

8

碎纸机

碎纸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

800

6

投影仪

便携式投影仪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单位会议室面积在80m(含)以上的可根据需要合理配置固定式投影仪。

便携式投影仪8000固定式投影仪 20000。

8

空调

 

中央空调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5000㎡的,原则上不予配置中央空调(基本建设立项批准除外)。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办公室不再另行安装空调。

 15000元/冷吨

10

房间使用面积不超过15㎡,配置1P空调1台。

3000

10

房间使用面积在15-26㎡,配置1.5P空调1台。

3500

10

房间使用面积在20-37㎡,配置2P空调1台。

6000

10

房间使用面积在30-58㎡,配置3P空调1台。

7000

10

房间使用面积在50㎡以上,配置5P空调1台。

10000

10

备注: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价格上限含价格上限值。

附加2

方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

年限(年)

办公桌

1张/人

处级:3000;

科级及以下:1500

15

办公椅

1把/人

处级:900;

科级及以下:500

沙发

三人

沙发

视办公室面积,处级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科级及以下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三人以上办公室可选择增配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

2000

15

单人

沙发

1000

茶几

大茶几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800

15

小茶几

500

桌前椅

 1个/办公室。

500

15

书柜

处级2组/人,配文件柜相应减少书柜数量。

2000

15

文件柜

 2组/人。

 处级1000;

科级及以下500。

20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000

20

茶水柜

 1个/办公室。

1000

15

饮水机

(电热水壶)

处级1个/人

科级及以下1个/办公室。

处级700;

科级及以下500。

5

会议桌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合理配置。

 50㎡以下(含50 m)的会议室1,000元/平方米50100m(含100㎡)的会议室800元/平方米100㎡以上的会议室600元/平方米。

20

会议椅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合理配置。

500元/平方米

15

接待室家具

 视接待室使用面积合理配置。  

700元/平方米

15

备注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个办公家具的价格,价格上限含价格上限值。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主办: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方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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