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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27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豫政〔2023〕3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统筹集约发展,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气象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智慧气象建设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到203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气象科技创新高地,智慧气象全面建成,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气象保障水平国内领先,建成气象强省。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发挥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能作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撑系统。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省气象局、公安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应急厅等部门,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将智能气象设施纳入城市新基建范围,赋能智慧城市数字化运行管理。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以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郑州都市圈智慧气象工程,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龙卷、雷电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监测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气象科普场馆(展区、流动设施)县级以上全覆盖。(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科协、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融合发展,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4.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实施农业气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制度,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推进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建设中原农谷·现代农业气象科技园、周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等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和黄淮平原农业与生态气象综合试验基地,打造国家级农业气象重点实验室。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按照规定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创建。(省农业农村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交通强省气象保障行动。建设河南省交通气象服务中心,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提供分灾种、分路段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布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加强气象交通数据共享共用。开展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为内河航运、商贸物流等提供气象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文旅强省气象保障行动。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文化和旅游、气象部门要联合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省文化和旅游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建设河南省巨灾保险气象研究中心、河南省风能太阳能气象工程研究中心。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重大战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8.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建设温室气体立体观测网,建立温室气体及碳中和基础数据库和监测评估业务系统。建立绿色生产总值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加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气象分中心能力建设。(省气象局、生态环境厅、省委军民融合办、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详查和发电功率、发电量预报预测,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宏观选址、规划布局、运行调度提供全链条服务。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争创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国家级气候品牌,打造乡村氧吧、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等省级气候生态品牌。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作共享机制,助推全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全面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健全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河南空管分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落实《“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规划》,加强黄河流域气象中心能力建设,完善流域气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高流域水文气象、气象灾害联防、气候变化应对等一体化服务能力。实施黄河流域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工程。完善流域(河南段)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建设暴雨、干旱预报预测和洪旱防御气象智慧决策支持系统。实施黄河流域生态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流域(河南段)生态气象监测网。实施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工程,提升流域粮食生产、城市和城市群、乡村振兴、互联互通、能源产业、文化旅游的气象保障能力。(省气象局、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2.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数值预报模式应用、灾害性天气预报、智慧气象服务、气候变化应对等气象领域科技攻关。将气象关键技术攻关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一批气象领域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研究碳减排、碳零排、碳负排等关键技术的气象领域问题。(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气象局、教育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搭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成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郑州国家气象科技园)。建设黄淮暴雨和极端天气科学试验示范基地。省部高质量共建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级气象标准创新研究中心。设立黄河气象科技创新中心,融入黄河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批市级气象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成安阳国家气候观象台高标准综合观测试验基地和开放创新平台。推进气象大科学装置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培养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气象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建立高水平、创新型的气象专家智库,支持省气象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培育建设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智慧气象。

  15.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统筹全省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建设地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科学加密建设观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强化气象“国之重器”建设和应用,加密建设天气雷达网系统,建立河南省气象雷达中心,开展多波段雷达、多设备协同观测。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提升观测装备智能运维保障水平和计量检定能力。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省气象局、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建设气象数值预报系统,实现黄河流域公里级、郑州都市圈百米级逐小时滚动精细预报,提升强对流和强降水天气的精细化预报能力。发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预报预测业务,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发展基于位置和影响的智能数字预报技术。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省气象局负责)

  17.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省气象局、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整体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融入新基建,推进气象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融合式创新发展,实施气象数字化工程。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发展数字孪生大气,提升大气仿真模拟和分析能力,构建“气象大脑”。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推动气象融入社会整体智慧治理架构。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省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百站提质”行动,建设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及本地特色气象服务功能体系,全面夯实基层气象台站精密监测、精准预警和精细服务能力。按照规定开展智慧气象示范市、县创建。(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

  (二)加强协同联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支撑。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要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加强优质标准供给,推进气象标准化试点示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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