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信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17号
发布时间:2023-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方城县审计局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28日,对方城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方城县信访局(以下简称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受理群众来访,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股、协调联络接待室等6个股室,群众信访来访接待中心等3个下属事业单位。共有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职工25人,离退休人员16人。
县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县财政局下达预算671.93万元,其中:
1.年初批复预算491.90万元
县财政局批复县信访局年初收支预算491.90万元(财政拨款482.4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9.5万元)。按经济分类方向划分情况是:人员经费285.96万元,公用经费205.94万元.
2.年度临时预算44.63万元。其中增资4.3万元,抚恤金20.33万元,生活补助20万元。
3.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74万元,系疑难信访救助金。
4.县财政部门2022年下达林业局以前年度结转预算11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1万元,公用经费91.15万元。
2022年县信访局预算会计账面反映收支情况:2022年县财政部门拨付款477.75万元,为县财政下达预算671.93万元的71%。2022年支出47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72万元,公用经费154.14万元。当年结余0.89万元。
部门预算与执行情况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未充分预计结转资金,继续申请预算,导致财政资金闲置。
1.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2年度,县财政批复县信访局2021年度结转资金119.66万元。县信访局未充分预计结转资金,继续申请预算,年末财政资金闲置139.26万元,其中2021年指标闲置56.04万元,2022年指标闲置83.22万元。
2.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20000元。
2022年度,方城县信访局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并提取现金用于差旅费及车辆过路费等支出20000元。
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资金452400元。
2022年度,县信访局将特殊疑难信访救助金452400元未直接支付至支付对象,而是将资金转入相关乡镇财政,由各乡镇支配。
4.扩大范围开支费用56077元
2022年度,方城县信访局无依据在业务活动费中支付加班餐费36547元;2022年9月,在信访应急处置费中支购副食款19530元。
5.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县信访局至审计时未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 ,未对当年预算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6.无公函接待,支出附件不全
方城县信访局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36万元,支出附件中均无接待公函、接待人数、陪客人数、接待标准等资料。
方城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方城县信访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