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方城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责任,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健全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 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各预算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不少于 30 个自然日依法依规公开采购意向。
二、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全面落实“先明确资金来源、后公开采购意向”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在政府采 购意向公开前填写方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报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未经审批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县财政一律不予认可。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请各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方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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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方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项目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预算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资金来源 |
资金批文 |
财政拨款 | ||||||||
自有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单位意见 | 采购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年 |
盖章月 |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年 |
盖章月 |
日 |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 股室审核意见:
分管局长签字: |
年 |
盖章月 |
日 | 县财政局意见:
局长签字: |
年 |
盖章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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