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
发布时间:2019-03-22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河南大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
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1 | 陈洪兆 | 1409009623 |
2 | 王小杰 | 1409003045 |
3 | 王照刚 | 1409001742 |
4 | 孙云涛 | 1309009721 |
5 | 李靖 | 1409005211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将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声明人:河南大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