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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财政局2023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方城县财政局

2023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城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方城县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县委政府加快建设“三个强县、两个高地、一个家园”和现代化市域副中心总体战略,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财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财政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加强财政保障机制,在确保县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供应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根据县法政办安排部署,现将财政局2023年度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完善财政法治建设落实机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专门法治机构,配套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充分保障法治工作经费;牵头指导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身体力行带头学法尊法用法,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分管副职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具体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新部署的高效落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切实提升财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方位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及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督促指导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把关等事宜

2、推进财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财政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动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促进财政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财政机关建设

按照河南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城县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算法》及《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转变财政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方法,确保财政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树立服务型财政执法理念,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开展服务型财政执法建设工作,引导财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以法治方式实现管理目的,以服务宗旨提升执法效果加强财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申请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财政行政执法活动。

4、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财政务公开

健全监督和制约体系,完善各项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强化监督问责,确保财政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按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时呈报县人大审议,并根据人大审议意见进行修正,严格落实“两上两下”审核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机关对财政部门工作的问询和质询,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对年度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领域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方面的审计,对审计部门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有限的财力物尽其用。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强化支出责任,“用钱问效,无效问责”,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利用县政府互联网站、政务平台、财政内网、财政微信等媒体,推进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和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尊重并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信访和行政调解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财政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6、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方城、法治财政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财政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充分保障,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应。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单位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确保对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7、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预算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内容,每个季度至少学法1次;加强财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严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财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组织本系统法治机构骨干培训班,研讨班,不断推进财政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利用宪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展台、财政网、机关电子屏等媒介大力宣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财政干部尊崇法律、学习法律、维护运用法律的良好意识,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财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1、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财政法治制度化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2、财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为群众和预算单位服务水平、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3、法治理论学习、宣传不够系统深入,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4、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特别是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完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三是注重财政法治队伍建设,整体提升为群众和预算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大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方城县财政局

                          202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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