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史店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统一编号:FCSZ-4113222024001 发布机构:方城县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4月16日
发布日期:4月24日 体裁:方案 文号:史政[2024]18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史店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活动方案
统一编号:FCSZ-4113222024001
各行政村、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
《小史店镇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小史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小史店镇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治理能力,构建长效机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力用户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用电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消除全镇电力用户用电安全事故隐患,减少因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火灾事故,推动全镇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小史店镇电力用户用电安全专项整治专班。
组 长:张振国 主任科员
副组长:张 磊 主任科员、专职消防队队长
闫松山 应急办主任
肖仓福 派出所指导员
秦付斌 电管所所长
成 员:中心校、民政所、文化站、应急办、交通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专职消防队、邮政所、供电所。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管所,负责全镇电力用户用电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方案制定,专班有关会议筹备,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配合专班办公室开展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此次电力用户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范围为居民用户、个体工商户(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个层级。
(一)居民用户开展“五检一提示”
五检:一检用户表后开关是否损坏或接触不良;二检用户插座、插排是否超负荷使用;三检潮湿环境用电设备是否具备防潮防溅功能;四检是否存在电动汽车违规充电;五检小区公共区域的电气设备,特别是强电井、电表箱周围是否堆积杂物、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一提示:向居民用户发放《居民安全用电温馨提示》,提醒居民用户防范用电隐患,增强安全用电意识。
对于老旧散小区居民用户开展全面安全体检;对投运时间短、设备状况好、平均容量大的新小区,仅对有特殊需求的用户和确有安全用电隐患的用户开展需求性安全体检(根据产权单位需求上门服务)。
(二)个体工商户(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五检一警示”
五检:一检开关是否烧损或接触不良;二检是否超过开关和导线容量用电;三检灯箱牌匾是否存在接线混乱;四检是否在电力设施上安装广告牌、搭建附属物等;五检配电箱、配电柜附近是否存在遮挡物、堆放杂物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警示:发放《安全用电须知》,提高个体工商户对电气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组织形式
居民用户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制定排查计划,按照村引路、配合、专业人员检查,镇电管所派出专业检查人员配合实施入户检查。发现问题由电管所下达用电隐患提示单,同时发放《居民安全用电温馨提示》。公共区域问题隐患由镇政府负责整改,居民家中问题隐患由居民自行整改。
个体工商户(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派出所和电管所共同组成检查组,逐户完成检查,问题隐患由派出所和电管所共同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商户自行组织整改,派出所负责检查督促,对于达不到整改标准的由派出所依法实施处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专职消防队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电管所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问题隐患由专职消防队和电管所共同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重点单位自行组织整改,专职消防队负责检查督促,电管所和专职消防队共同组织验收,对于达不到整改标准的将依法实施处罚。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督、突出重点”的综合治理模式,遵循“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电力用户用电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电力用户的主体责任。
(一)以镇政府为实施主体,全面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属地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电力用户用电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细化本辖区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整治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及时汇总隐患问题,研究推动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电管所提供专业人员,配合进行排查。
(二)以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为作战条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行业管理和监督责任。
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本行业用电设施产权单位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电气设备安装及使用规范标准,依据《方城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方政办〔2024〕4号),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中心校: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等教育培训机构及本系统单位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民政所: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各类养老福利机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等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市场监管所: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化站: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各类文化馆(站)、娱乐场所等文化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及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场所,旅游场所,娱乐经营活动场所及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应急办: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交通办: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客运车站及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邮政所: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有关仓储物流企业及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派出所:配合镇政府组织实施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组织派出所配合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有关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和执法。
电管所:负责提供专业人员支持,配合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研究建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培训及业务指导。做好宣传教育授课,制作并发放安全用电宣传资料。
其他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镇政府监督指导本系统单位的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整改、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4年4月10日前)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要建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辖区分工,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到基层属地和责任人,使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整治行动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主动下沉一线,指导排查整治工作,深入了解整改情况,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向县专班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电管所要做好动员部署,人员调配、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5月30日前)
镇政府会同派出所、专职消防救援队、电管所对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相关的用电设施进行排查,对存在缺陷隐患的用户填写《电力用户隐患排查登记表》。电力用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认真配合属地政府和供电公司组织的排查,按照整改通知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指导监督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4年6月20日前)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密切跟踪限期整改隐患的整改进程,督促落实整改、保证整改质量;专班办公室要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产权单位对老旧用电设施列入改造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将不定时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格查处主体单位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行为。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月底前)
做好闭环整改,按照专业人员检查,属地跟踪督办的原则,跟踪未完成整改隐患的整改进程,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对于共性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各行业和属地要积极研究政策,制定规范,争取资金,解决难题。镇政府、各部门和电管所及时总结,巩固工作成效,深入分析用电设施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和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加强人、财、物资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策划到位、管理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稳步推进。各属地按照本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把专项整治抓出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集中曝光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人人安全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督促用电设施产权单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抓住关键环节,解决主要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执法保障。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所属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用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负责跟踪督导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及拒不整改的电力用户,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用电安全执法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执法难的问题。
(五)强化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的电力用户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力量调配、督查通报、执法监督、闭合整改、宣传曝光等机制,着力解决隐患排查走过场的问题,推动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用电安全隐患检查清单
2.电力用户隐患排查登记表
3.居民安全用电温馨提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用电安全隐患检查清单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1 | 供电 电源 | □未按规程要求配置双电源供电。 |
□未按规程要求配置双回路供电。 | ||
□备用电源容量不满足要求。 | ||
□存在客户原因的共用线路通道问题。 | ||
2 | 自备应急电源 | □自备应急电源容量不能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启动和带载运行要求。 |
□自备应急电源安装投运方式、接线方式错误。 | ||
□自备应急电源无闭锁装置或闭锁不可靠。 | ||
□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不满足保安负荷允许断电时间要求。 | ||
□自备应急电源未按要求开展启动试验。 | ||
□自备应急电源燃料不足。 | ||
3 | 分界 开关 | □分界开关保护整定值不明确或错误。 |
□高压熔丝、低压熔丝容量不确定或不符合要求。 | ||
□开关老化、破损、锈蚀、松动或严重积垢。 | ||
□开关温度过热。 | ||
□触头接触不良。 | ||
□操作机构操作不灵活,联锁机构不符合要求,有锈蚀或损伤。 | ||
4 | 架空 线路 | □线路通道内存在违章植物和违章建筑。 |
□导线对树、道路、公路、河流、建筑物等距离不符合规定。 | ||
□导线驰度大。 | ||
□绝缘子破损、裂痕、有放电痕迹或严重积垢。 | ||
□绝缘子固定不牢固。 | ||
□导线绑扎不牢固。 | ||
□电杆破损、倾斜或存在裂痕。 | ||
□金具、横担、拉线等破损、残缺、变形、螺丝缺失、严重锈蚀。 | ||
□引流线连接松动、绝缘层损坏或温度过热。 | ||
5 | 变压器 | □变压器未进行预防性试验或预防性试验超期。 |
□变压器有异响。 | ||
□变压器漏油、油色异常、油位不在正常范围。 | ||
□变压器吸湿器吸附剂失效。 | ||
□变压器绝缘套管破损、裂痕、有放电痕迹或严重积垢。 | ||
□变压器温度超限或过载。 | ||
□变压器引线接头松动、接触不良、过热或搭挂杂物。 | ||
□变压器容量超过档案容量。 | ||
6 | 电缆 | □电缆未进行预防性试验或预防性试验超期。 |
□电缆存在绝缘老化现象。 | ||
□电缆头有漏油、溢胶、放电及发热现象。 | ||
□电缆保护区内有施工开挖。 | ||
7 | 避雷器 | □避雷器未进行预防性试验或预防性试验超期。 |
□避雷器破损、裂痕、松动或严重积垢。 | ||
□绝缘套管有损伤,密封、接地不良。 | ||
□避雷器温度异常。 | ||
□引线接头松动、接触不良、过热或搭挂杂物。 | ||
□放电记录器故障或指示错误。 | ||
8 | 开闭所及环网柜 | □内部有积水、杂物,内部潮湿。 |
□基础有破损、下沉。 | ||
□屋顶、外体有渗漏或锈蚀。 | ||
□仪表指示异常。 | ||
9 | 变(配)电室 | □未设立挡鼠板,或挡鼠板高度低于40厘米。 |
□电缆沟道排水不畅,电缆沟盖板不平或破损。 | ||
□电缆穿越墙壁、楼板及由电缆沟进入控制室的电缆孔洞、电缆竖井未封堵或封堵不严。 | ||
□夹层、沟道及架空电缆未设分段阻燃措施,重要电缆未采取耐火隔离措施或非阻燃电缆。 | ||
□通风口、排水口未设立金属网格。 | ||
□存在蜘蛛网。 | ||
□绝缘工器具试验超期。 | ||
□安全工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不全或使用不便。 | ||
□未定期开展变(配)电室中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报废、更新等工作。 | ||
□变(配)电室消防设施的设置不符合相关消防规定。 | ||
□高压配电柜无防误闭锁装置或防误闭锁装置故障。 | ||
□柜前后未安装双重编号的编号牌或编号牌的字迹不清。 | ||
□接地刀闸未按规定编号或颜色错误。 | ||
□变(配)电室内外照明灯具配备不符合安全规定。 | ||
10 | 规章 制度 | □电力运行的规章制度不全。 |
□未建立有效的防、反事故措施。 | ||
□未开展有效的应急演练。 | ||
□未配置运行维护人员或运行维护人员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 ||
11 | 计量 装置 | □计量箱(柜、屏)破损、无门、无锁、锈蚀。 |
□计量装置安装不牢固。 | ||
□计量箱配线、接线端子等电气连接部分老化、发热、烧损。 | ||
□电能表、互感器、采集终端外观损坏。 | ||
□计量箱内存在杂物。 | ||
□金属计量箱(柜、屏)无接地或接地不良。 | ||
□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 ||
□户外独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无可靠防雨密封措施。 | ||
□互感器瓷套有裂纹。 | ||
□互感器渗油、油位异常。 | ||
□互感器外壳接地不良。 | ||
□负控装置跳闸机构异常。 | ||
12 | 其它 | □其它缺陷和隐患 |
被检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电力用户隐患排查登记表 | ||||
NO: | ||||
用户名称: 户号: | 用电地址: | |||
根据《电力用户隐患排查登记表》,经我单位供电服务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你方存在以下用电安全隐患,请按照整改建议在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发改委326办公室(联系人:罗洋 电话:13703451855)。 |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
1.单电源供电,可靠性差( ) | 1.架设第二路供电电源,加强供电可靠性( ) | |||
2.未配备自备应急电源 ( ) | 2.配备不小于保安负荷120%的自备应急电源,并能正常接入( ) | |||
3.供电杆塔倾斜( ) | 3.对供电杆塔进行校正、维护( ) | |||
4.供电线路通道存在障碍( ) | 4.清理供电线路通道障碍物( ) | |||
5.拉线、导线有破股、断股、损伤、烧伤( ) | 5.更换相应拉线、导线,达到安全标准( ) | |||
6.绝缘金具有破损( ) | 6.对破损绝缘金具进行更换( ) | |||
7.金具有损伤、松动、锈蚀( ) | 7.对损伤、松动、锈蚀的金具进行更换、维修( ) | |||
8.刀闸、保险接触不良( ) | 8.对接触不良刀闸、保险进行维修( ) | |||
9.电缆头发热、变形、渗漏油( ) | 9.对发热、变形、渗漏油的电缆头进行维修( ) | |||
10.电缆无防火措施( ) | 10.安装电缆防火隔板及防火墙( ) | |||
11.变压器、开关声音异常( ) | 11.检查变压器、开关声音异常原因并维修( ) | |||
12.箱变降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温度过高( ) | 12.对箱变降温系统进行维修( ) | |||
13.变压器、开关渗漏油,温度过高( ) | 13.对变压器、开关渗漏油及温度过高进行 处理( ) | |||
14.变压器进出线接触不良( ) | 14.对变压器进出线接螺丝进行紧固( ) | |||
15.绝缘子污闪( ) | 15.更换污闪绝缘子( ) | |||
16.变压器台架锈蚀、倾斜( ) | 16.对锈蚀、倾斜的变压器台架刷漆、校正( ) | |||
17.开关、断路器、熔断器固定不牢( ) | 17.对开关、断路器、熔断器进行紧固( ) | |||
18.开关外表有污垢( ) | 18.对开关外表污垢进行清洁 ( ) | |||
19.开关操作机构联动不正常( ) | 19.对开关操作机构进行维修( ) | |||
20.开关柜分合闸指示不正常( ) | 20.开关柜对分合闸指示进行维修( ) | |||
21.辅助开关动作不正常( ) | 21.对辅助开关进行检修( ) | |||
22.设备无编号、标示牌、警示牌( ) | 22.粘贴设备编号、标示牌、警示牌( ) | |||
23.接地连接不符合规程要求( ) | 23.对接地装置进行维修( ) | |||
24.配电盘瓷套管有污垢、裂纹、放电痕迹( ) | 24.更换或维修配电盘瓷套管 ( ) | |||
25.配电盘锈蚀( ) | 25.清理配电盘锈蚀( ) | |||
26.二次保护定值不满足系统要求( ) | 26.对二次保护定值进行整定,达到系统需求( ) | |||
27.未进行保护定检( ) | 27.按期进行保护定检 ( ) | |||
28.配电柜信号指示不正常( ) | 28.查找信号指示不正常的原因并消缺( ) | |||
29.电缆沟有水( ) | 29.清理电缆沟积水( ) | |||
30.值班人员证件不全,且不熟悉操作流程( ) | 30.值班人员经过培训学习,取证后再上岗,并要求熟悉操作流程( ) | |||
31.值班人员配备不够( ) | 31.增加值班人员的配备(不少于两名)( ) | |||
32.无运行值班记录( ) | 32.填写运行值班记录( ) | |||
33.无停电应急预案( ) | 33.编写停电应急预案( ) | |||
34.无安全工器具( ) | 34.配备安全工器具( ) | |||
35.安全工器具未进行校验( ) | 35.按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校验( ) | |||
36.受电设备未按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 | 36.按照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 | |||
37.无一次系统图(模拟盘)( ) | 37.补充一次系统图(模拟盘)( ) | |||
38.一次系统图与实际不符( ) | 38.完善一次系统图,使其与实际相符( ) | |||
39.无低压图纸及各分配电室线路图纸( ) | 39.完善低压图纸及各分配电室线路图纸( ) | |||
40.高、低压进出电缆无名称、标识和走径指 示( ) | 40.对高、低压进出电缆进行名称、标识和走径标示( ) | |||
41.无安全运行规章制度( ) | 41.编写安全运行规章制度( ) | |||
42.无负荷分布清单及负荷分配图( ) | 42.完善负荷分布清单及负荷分配图( ) | |||
43.未配备灭火器( ) | 43.配备灭火器( ) | |||
44.灭火器已过期( ) | 44.更换过期灭火器( ) | |||
45.配电室无防鼠挡板、窗户无防鸟网( ) | 45.配电室安装防鼠挡板、窗户安装防鸟网( ) | |||
46.无无功补偿装置( ) | 46、增加无功补偿装置,达到相应的功率因数要求标准( ) | |||
47.无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 | 47.完善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 | |||
48.其他( ) | 48.其他( ) | |||
结果 | ||||
此次用电检查是供电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安全用电服务和指导,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供电企业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和损害的赔偿责任。请客户根据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加强产权范围内用电设施的管理,及时消除自身用电安全隐患。 | ||||
用户签字: 排查人员签字: | ||||
(供电服务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
注:1.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用户一份,检查单位存档一份。 2.对存在的问题,在相对应项目前的( )中划√。 |
居民安全用电温馨提示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特别强调不得使用电热毯取暖。
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或自制用电器具。
三、用电器具必须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四、严禁串接电插排,用电设备与电连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电线不得穿越被褥、衣物、书籍等易燃物品。
五、假如开关跳闸,不要强行推上使用,报请维修电工查明跳闸原因,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六、室内现有电器要正确操作、合理使用,离开宿舍要全部关闭,尤其注意饮水机水量较少时使用后要随时关闭。
七、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八、使用电熨斗等电热器时,须远离易燃物品,使用后应切断电源。
九、检查和修理电器时,必须先切断开关电源。
十、当因用电引发火灾时,要用布、沙土或者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焰,绝不能使用水灭火。
(经本人同意公开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