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社会公益事业

方城县2020年农业保险助力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13

方城县2020年农业保险助力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我县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实现农业增收稳收,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惠农稳农及助力脱贫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57号)、《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28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和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为目标,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助力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我县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逐步建立规范有序、服务到位的农业保险助力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2020年春季(含2019年冬小麦、油菜)至2022年秋季(不含2022年冬小麦、油菜),将全县范围内所有种植户种植的小麦、花生、油菜全部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实现能保尽保、应保尽保,扩大带贫人数、增加带贫岗位,使农村人口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全方位保障。

三、保险内容及保费分担

小麦保险,保费27/,保额447/;花生保险,保费27/,保额457/亩;油菜保险,保费12/亩,保额193/亩。小麦、花生、油菜三种作物(超出品种范围财政不予补贴)的保费,由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贴80%,种植户应承担20%的保费由县财政负担。

四、承保机构及区域划分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力脱贫工作的积极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各中标农业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在各自中标区域内开展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

五、带贫模式

积极推广保险+扶贫、保险+就业的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巩固脱贫成果。

(一)自2020年春季纳入农险的农作物(含2019年冬小麦、油菜)承保开始,种植户应承担20%的保费由县财政负担。农险承保机构根据实际承保面积,对县财政负担的部分(含农户应负担的20%和县财政配套部分),按照11.3的比例,直接将带贫资金打入县人社局指定的在国有银行开设的专户。

(二)在全县范围内设置贫困户、脱贫户就业岗位。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人社局、扶贫办共同确认提供相对应乡镇(街道)的贫困户、脱贫户就业人员名单(必须人岗适应,五保户除外),乡镇政府(街道办)具体管理并与之签订用工协议。

六、资金流程

(一)保费办理。由各承保机构将其所在中标区域通过卫星遥感开展的承保业务(主要指承保面积)资料汇总,交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以此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局将各保险承保机构上报数据汇总报县政府批复后将保费资金拨付给各承保机构。

(二)带贫资金。各承保机构将承保乡镇(街道)的带贫资金按照比例分两次缴入县人社局指定的在国有银行开设的专户,第一次在小麦、油菜承保结束后一个月内(即三月底前)办理完毕,第二次在花生承保结束后一个月内(即八月底前)办理完毕。县人社局按承保机构和对应的乡镇(街道)分别登记入账,再按乡镇(街道)提供的经相关部门确认的贫困户、脱贫户就业人员名单和县政府规定的劳务费标准拨付乡镇(街道)财政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采取一卡通的方式予以兑现。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方城县农业保险助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为分管农业副县长,成员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金融局、银保监组、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水利局、气象局和各农险承保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农业保险扶贫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分工协作,负责全县农业保险扶贫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农业保险扶贫工作。

(二)加强配合协调。农业保险扶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县金融局: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按分工有序开展日常工作,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对各承保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尤其是对承保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实。

县财政局: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一旦发生灾情,为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提供必要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支撑。

县人社局:负责带贫资金就业人员的管理及劳务费的管理和划拨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认定工作。

县气象局、水利局: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以便及早防范,减少农业损失。

县银保监组:负责监督管理农业种植业保险市场。会同各乡镇(街道)监督农险承保机构合规开展农业保险承保、定损及理赔业务,依法查处农业保险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农险市场依法合规有序开展。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投保工作以及参保面积的核实及贫困户、脱贫户作为上岗就业人员的认定(需报县人社局、扶贫办备查认定)及管理工作;协助承保机构办理完善相关投保手续;参与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灾情勘查定损、资金理赔等工作。

农险承保机构: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开展工作,据实做好保单制作、发放并对承保面积的真实性负责,搞好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灾情查勘和定损、足额理赔到位等工作,认真落实好五公开、三到户,及时足额落实划拨带贫资金。

(三)规范保险业务。一是确保承保真实合法。保险承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农户信息、种植面积、地块及相关证明等资料信息进行审验,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准确。二是保障农户合法权益。要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及抽样技术规范要求,核定保险标准的损失程度并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严禁平均赔付、少赔、拖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设置绝对免赔条款,切实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三是严格保险程序。农险承保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认真落实五公开、三到户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凭证入户、赔款到户等规定。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农险承保机构要定期自查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和落实情况。由县农业保险助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金融、银保监、财政、扶贫、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农业保险助力脱贫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以查促改,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各类操作性风险,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农业保险惠农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主办:方城县宣传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方城县凤瑞路26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220001 备案号:豫ICP备2021023589号-1 豫公网安备 41132202000006号

邮编:473200   举报电话: 0377-67266959      举报邮箱:fcxgov@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