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办文件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方城县农信社抵债资产清收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方政〔2022〕5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方城县农信社抵债资产清收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县农信社不良资产有序高效处置,经县政府研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成立方城县农信社抵债资产清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县农信社抵债资产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李  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徐  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宏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侯大同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郑荣敏  县法院院长

            刘海俭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李振广  县政府办主任

吴志高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建春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韩运钊  人行方城支行行长

姬铁增  县银保监组组长

赵俊杰  县农信社理事长

李勤俭  县公安局政委

    邢景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合欣  县法院副院长

                王  宏  县财政局局长

张金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绪伟  县住建局局长

包学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秀文  县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张建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抵债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县农信社抵债资产处置工作。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县农信社抵债资产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抵债资产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建立抵债资产明细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县农信社:具体落实抵债资产接收处置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拿出处置建议,对存量抵债资产,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要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处置,不符合处置条件的要积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尽快完善手续,符合处置条件后立即处置。对缺失毁损的抵债资产,要抓紧履行审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要建立日报告、周总结制度,对抵债资产处置工作实行名单制管理,锁定目标,分类排队、明确时限,压茬推进。

县公安局:对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集中清收期间查扣的各类资产,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案件侦办进程,及时将涉案资产依法移交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指导并协助信用社督促债务人采取委托拍卖、贷款重组、随案移交等方式加快处置进度。

县法院:根据集中清收领导小组分工,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抵押物和保全资产,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受理抵债资产处置相关案件,确保快审快判快执,确保处置和执行效果。

县自然资源局:对相关抵债资产,权属不清晰的、不符合处置条件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抵债资产达到处置标准。要优先受理集中清收期间涉信用社抵债资产接收处置工作,对产权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无争议的抵债资产在缴纳己方契税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县税务局:要研究出台抵债资产接收处置优惠政策,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协作机制,加快处置进度,减轻抵债资产接收处置税费负担。

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人民法院裁决,对土地、动产、股权变更手续等快审快办,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依法对抵债企业各项报表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

县金融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市集中清收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抵债资产接收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收集、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向市集中清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

 

  

             2022年2月14日

 

 

 

 

主办:金融服务中心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印发

共印50

主办: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方城县凤瑞路26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220001 备案号:豫ICP备2021023589号-1 豫公网安备 41132202000006号

邮编:473200   举报电话: 0377-67266959      举报邮箱:fcxgov@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