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方城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方政〔2022〕13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方城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健全防震减灾体制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方城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指挥机构人员组成
指 挥 长:李 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徐 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 伟 县武装部政委
薛党勤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李振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天庆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卢奇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马生才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任怀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国经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贾贵海 县发改委主任
王 宏 县财政局局长
李勤俭 县公安局政委
竺俊涛 县武装部副部长
关红宇 县教体局局长
张文久 县科技工信局局长
吕金晓 县司法局局长
魏荣华 县网信办主任
张金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雪峰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荣丽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冯玉明 县城管局局长
娄桂献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张 强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
闫付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孔奇静 县商务局局长
曲松伟 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
左福建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孙德建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
包学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义刚 县医保局局长
孟 军 县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主任
李 斌 南水北调方城管理处处长
朱 巍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姬铁增 银保监组主任
马振刚 县气象局局长
王朝阳 县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陈翔宇 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王洪浩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刘 娜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孟凡亭 县科协党支部书记
马超凡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文 宇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毕红晓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 俊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治国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 源 县石化公司总经理
杨学永 县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
姜向东 县水发燃气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副局长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指导涉事地方和部门做好地震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
县委统战部:制订实施少数民族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指导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保障少数民族集聚区和宗教场所稳定,做好舆情收集引导工作。
县网信办:加强涉震网络信息内容的监管,及时对网络地震谣传等不良信息进行有效处置,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和引导。
县发改委:统筹协调震后全县煤电油气保障工作;负责灾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安排抗震救灾重大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抗震救灾资金保障,安排县级抗震救灾工作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申请、拨付上级救灾资金,并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核报教育系统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灾后教学秩序恢复;负责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工作;组织落实灾后校舍重建。
县科技工信局:组织实施有关抗震救灾科研项目,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防震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等,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科技支撑。参与组织并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县公安局:指导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查处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的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积极配合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狱、戒毒场所等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核报监狱、戒毒场所灾害损失情况;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提供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资料和快速判定分析结果;指导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后重建用地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组织、落实灾区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生态安全隐患排查、污染危害分析研判及防控,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负责提供灾区污染源分布情况。
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建筑地震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灾后重建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震后损毁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负责地震应急救援救助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调用危化品运输车等特殊救援车辆;协助对道路地质灾害险情监控和紧急处置;核报公路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本部门震后水利工程抢修等地震次生灾害应急处置和水利设施修复,为河道疏浚、堰塞湖等地震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检查、监测灾区农村饮用水源,指导灾区做好应急供水工作;核报水利系统地震灾情损失情况;组织开展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震后灾区农业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农业生产,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动物疫病防治、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核报农业系统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县商务局: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核报商业系统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县文广旅局:指导、协调旅游景区地震救援救助、恢复重建;负责发布针对赴灾区和途经灾区旅游的预警信息;参与处理灾区境外旅游人员的安置工作。
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灾捐赠事项,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依规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
县卫健委: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诊;对灾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检查,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爆发流行;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防病知识宣传;组织调度医疗器械和药品;核报医疗卫生系统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规范和维护震后市场秩序,对食、药品等加强安全监管,核报本领域的灾害损失,配合做好抗震救灾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震后应急救援,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震后救济、救援、救灾工作;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县医保局:按规定做好灾区医疗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抗震救灾的其他工作。
县城管局:核报主城区排水、排污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震害损失情况并进行修复;组织对广场、绿地、公园等场所的震后清理,设置灾民临时安置点;协助维护主城区社会秩序,根据任务安排对全县其他相关区域进行应急支援。
县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南水北调方城管理处:负责震后水渠及沿线险情排查与上报,及时组织修复,确保震后水渠沿线供水安全。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及日常管理,负责灾区所需粮食和救灾物资保障供应。
县银保监组:负责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地震灾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核报气象部门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县武警中队:根据地震应急救援需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秩序,对重要场所做好保卫。
县武装部:根据地震应急救援需要,协调县民兵、预备役等参加抢险救灾,视情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地震突发事件中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地震中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参与汇总、分析地震灾害救援的有关信息。
县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救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参加灾区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现场救护工作。
县科协: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和参与其他相关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等新闻采访报道工作,参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石化公司、县华润燃气公司、县水发燃气公司:及时核报本行业领域内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提供灾害评估等相关资料;指导和组织抢修受破坏的设施,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通信、供电、供油、供气、供水等服务;对产生的相关次生灾害进行及时有效处置,保障关键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做好灾区本行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订乡镇级地震应急预案,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下,承担本地区的地震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安置受灾群众,开展灾后重建等工作。
2022年3月23日
主办:县应急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