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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健全回访制度 全力推进服务型执法

发布时间:2022-08-04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执法形象,避免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制度”,全力推进服务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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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是指经执法人员立案查处并结案的案件,大队依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而建立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防止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案件回访人员在回访的同时,要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负责任的解答,并主动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引导当事人在之后的经营活动中合法规范运营,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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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全面加强对案件跟踪回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大队成立案件跟踪回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大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中层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大队监督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每月月底监督股将回访结果进行汇总后上报至大队案件回访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大队目标考核,促使大队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切实有效地开展服务型执法,从而提高执法对象的满意度。

下一步,方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以“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制度”的实施为着力点,改进执法方式,全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高效、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队伍。(韩成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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