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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部门联动 方城县强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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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总体要求,试点先行实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覆盖,部门联动强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改革试点先行,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覆盖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精神,成立县两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方城县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政办〔2021〕35号),以杨集镇和独树镇为改革试点,积极探索适合本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依法创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实现全县19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一)结合实际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根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要求,成立19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及时在事业单位登记中心进行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结合乡镇(街道)面积、人口数和工作任务,分别在“三定”规定中核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事业编制9~15名,共计205名;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2名,领导职数共计42名。目前,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执法人员都在9名以上,均为在编在岗人员,充分满足了执法工作需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中心,由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中心主任,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相关领导任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及时与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联络、联合执法和组织领导等工作。

(二)按照标准精心打造工作阵地。严格按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执法硬件规范标准,确定办公场所,明确执法场所标识,做到“统一、直观、清晰、合理”;配备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设置办公室、询问室、协调室、档案室、罚没物品管理,统一悬挂门牌;加大经费投入,大力保障办公设备、通讯设备、执法装备、服装配置、车辆配备,合理优化办公环境杨集镇高标准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阵地,划出专门办公地点,房屋共计24间,重新进行了设计和装修,种植风景树木25棵,增加绿化面积15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4个,张贴宣传标语7幅,悬挂工作制度10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设置了执法中队长办公室、三个分队办公室、协调室、询问室、听证听审室、档案室、物品暂扣保存室等,配备了电脑11台、执法记录仪4部、执法车辆1辆、执法服装10套,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和管理。严格执法程序,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立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执法流程操作规范,明确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具体要求,制作流程图展板上墙;编制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事项名称、类别和法律依据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加强执法管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0多名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用章、法律文书“四统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办案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执法装备、教育培训、听证听审、执法责任制、监督考核、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编制授权清单,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应放尽放、依法下放”的原则,以《河南省赋权经济发达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为依据,编制《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中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首批执法权限赋予乡镇38项、街道37项。在放权赋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菜单式”放权,由乡镇(街道)“点菜”,县级职能部门“端菜”,根据乡镇(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充分向乡镇(街道)放权,形成《方城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授权职责清单》,再次探索下放职责事项28项,,明确下放事项、下放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确定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权责关系和下放管理权限名录。同时,针对各乡镇(街道)地理区域特征和产业资源特点,分别下放授权事项清单,有效破解县乡两级执法部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难题,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合理设置县乡两级执法职能,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现象,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执法有据、责权具备”,有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做到公开透明、查有实据、罚有法理,权力运行程序规范,基层社会治理有效。

三、执法部门联动,确保队伍培训协作机制常态化

(一)学用结合培训执法队伍。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分级分层次管理培训的同时,县司法局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专题集中授课、讲座培训、执法流程培训、案卷制作培训15次,组织执法骨干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执法办案现场模拟演练活动9次,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273个,集中编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行政执法资料汇编》《行政执法规范文书格式范本》《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定》等学习资料,全面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开展全县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县司法局组织法律顾问每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执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面对面指导,对具体案卷实地查阅,提出意见和建议。去年,全县执法队伍接受培训人员达到1380人次,发放培训资料、学习手册2000多份,有效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分工合作建立协作机制。一是按照责权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厘清执法边界,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联动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加强乡镇(街道)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协作,县法政办、司法局切实发挥其指导监督作用,建立行政执法定期会商制度,通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进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执法效能和权威,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二是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统一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加强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融合,促进各类资源在乡镇(街道)层面的整合和联动支撑,明确乡镇(街道)对县直的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应急、文广旅、司法行政等部门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权。县乡两级推进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将综合执法平台纳入县乡(村居)区域综合治理大盘子,构建“一张网覆盖、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服务模式,助推基层治理跑出加速度。三是建立健全联合党支部,将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的党员组织关系逐步转至所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党支部统一管理,负责对派驻机构人员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建工作清单、制度清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严肃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坚持常态学习和内外部监督相结合机制,不断提高综合行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不断提升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高质量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

目前,方城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平台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程序统一、执法统一“五个统一”, 19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成为行政执法的“宣传员”,疫情防控、防洪抢险的“战斗员”,双违整治、镇容村貌的“监督员”,他们积极投入到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街道集镇整治、违法建设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制止了124起偷伐乱砍行为,协助拆除违法违规矿场69个,拆除道路两边私搭乱建设施185起,整治景区小商贩乱摆摊问题79户,防汛期间转移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368户,清除违法占道施工、经营等行为317起,开展联合执法52次,有效查处了违法行为,遏制了违法势头,规范了管理秩序,营造了和谐氛围,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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