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 答 复
发布时间:2022-08-29
方自然资字〔2022〕1号 签 发 人:张金付
办理结果:B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
答 复
周庆果、张冠英、刘广辉三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广安街道办事处选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相关部门多次对接,广安街道办事处初步选址在其辖区范围内,并形成了三个方案。
方案一:位于龙城路北侧、深圳路东侧,贾李庄西侧,占地面积约20亩。方案二:位于新华路北侧、深圳路东侧,贾李庄西侧,占地面积约20亩。方案三:位于缯国大道南侧,江淮大道西侧,县重点项目众创空间办公楼内,根据办事处需要以租赁形式提供给充足的办公空间。
目前,广安办辖区内的高铁片区城市设计编制正在有序进行中,待设计编制完成后,需再对三个选址方案重新论证,最终确定选址位置。
2022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方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发展中心用地规划股
联 系 人:李小杰
电 话:13703452091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