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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5

 

 

 

 

 

 

方市监〔2022〕118号                 签发人:包学强

                                        办理结果:A

 

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刘鹏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区学校配餐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学生午餐问题的关注与支持!全县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县市场监管局立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始终高度重视当前食品安全严峻复杂形势。截至目前,城区高中4所(含三职高)、初中学校4所,小学12所,没有食堂的小学有6所。针对无食堂的学校配餐问题,我局联合教体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考察调研其它城市的成熟经验和做法

为推进城区学校配餐服务顺利实施,规范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校师生营养、安全配餐,我局会同县教体局来到唐河县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并对唐河县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观摩学习。详细参观了该配餐企业留样间、米饭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等环节的操作间及工艺流程,查看了供货商资质公示板、企业的“明厨亮灶”建设情况。配餐企业向调研组介绍企业运营情况及生产流程、食品原料采购等情况,展示了净菜加工间、食品调理加工间、标准化研发室等场所,以及国内先进的快检、排烟等设备设施,并为调研组一行细致讲解了食品原料存储、全程监控系统运行、场地设备及员工洗消等情况。

二、提升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

针对校外配餐企业和校内食品安全,我局在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监管,加强培训,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资源,实现校内食堂自行供餐,采用非营利性经营模式,从源头上保障校内就餐安全。着重培育本土供餐配餐企业,提升本土配餐供餐供给与服务能力,倡议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改扩建提供自行供餐。新建和改建学校,应将午餐午休场所纳入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从源头降低风险。针对校外集体配餐存在的隐患,建议雇佣第三方食品机构专业人员驻点配餐企业实时进行检验。同时,将辖区内配餐企业全部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便于监管部门部门、学校和家长实时监督。

三、加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社会共治。

广大师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最关心的是我吃的食物是怎么做出来的,食物加工环境是否干净卫生,食物是否安全。我局通过明厨亮灶建设,使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及校领导均可以直观的看到后厨加工环境,食物加工过程,从而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重视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达到社会共治效果。明厨亮灶可以有多种形式:通过玻璃厨窗形式、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实施后厨“开放日”的形式,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网+明厨亮灶”就是借助安装在加工制作场所的设备,依托网络传输等视频技术,保证监管部门和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餐饮重点环节的技术手段,是“明厨亮灶”建设的升级版,在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将后厨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展示在消费者面前,发动学生、家长和教师等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揭开后厨“神秘的面纱”,“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创新餐饮服务监管、增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也是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的一个好的抓手。目前,我县学校食堂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有206家,占全部学校食堂的86%。这些新的监管方式,有效地解决了我们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不足的困难,提高了监管效率。

四、督促学校食堂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按照规定,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员(师),其负责人应当为专职食品安全师。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可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师)。我县学校食堂按照规模,分别设置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负责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建立管理档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定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等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积极营造家长、学生、老师、社会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良好舆情氛围,与民心工程相结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学校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在日常监管中,督促学校健立健全食品安全领导机构,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学校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能定期对食品安全做到自查自检,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关于学校食堂的管理,在《南阳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中规定,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委托或承包经营。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召开不同规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约谈会,对辖区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六、下阶段工作方向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下一阶段我们会针对您的建议进一步调研,及时向县政府汇报,不遗余力的为城区学校配餐服务争取机会。同时,加强全县学校风险分级管理和学生营养配餐工作,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并在充分听取专家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营养配餐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饮食、科学饮食的意识。同时,我们也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帮助,为推进小学午餐配送奔走呼吁,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学生的健康作出努力。

 

 

  2022年9月4日 

 

 

 

联系单位: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  杰    张展

联系电话:0377-67233713

 

 

抄  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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