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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2022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2-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方城县审计局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6月8日,对方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方城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等工作。

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等5个股室。下设应急服务中心(规格副科级,编制数16名,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宣传培训股、应急服务股、应急救援股、综合减灾股、灾害救助股、物资保障股),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规格股级,编制数3名),防震减灾中心(规格股级,编制数4名)等3个事业单位,均为全额预算管理,财务未单独核算。

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机关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23名,现有在职人员40名,退休人员8名,劳务派遣7名。

2021年,县财政局批复应急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3308900元(人员经费2069400元、公用经费1239500元),实际预算支出执行3549445.35元,执行比例107%;年度本级追加支出预算3516185元(人员经费11185元、公用经费205000元、专项经费3800000元,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500000元),本级追加支出预算执行531185元,执行比例15%,年度上级追加支出预算11791020元(系项目经费),上级追加支出预算执行1170000元,执行比例9.9%。年度预算合计18616105元,预算支出执行5250630.35元,总执行比例28%。年初恢复零余额用款额度1145269.67元,年度支出1142398.96元。

审计结果表明,方城县应急管理局能够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2021年度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审计发现还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超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预算执行率低

(1)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其他收入-一般罚没收入1000000元,账面反映实际完成319000元,按照财政批复完成率31.9%。

(2)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应急管理局办公费960000元,年中刚性支出调减500000元,当年追加465000元,当年应使用额度合计925000元,实际使用164849.98元。预算执行率17%。

(3)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应急管理局电费30000元,实际支出0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造成无预算支出

2021年财政预算未批复应急管理局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实际支出咨询费20000元、邮电费10937元、差旅费267158元、维修(护)费2650元、租赁费5000元、劳务费329232.42元,合计634977.42元。

3.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固定资产科目反映购置通用设备12600元,预算批复车辆购置费420000元,合计432600元。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未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2021年7月23日宛财预[2021]435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0000元,2021年7月29日宛财预[2021]439号下达中央灾后重建补助资金500000元,2021年11月13日宛财预[2021]663号下达2021年受灾群众救助省级补助2750000元,2021年11月13日宛财预[2021]664号下达2021年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省级补助资金1755400元,2021年12月16日宛财预[2021]716号预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801000元,2021年12月21日宛财预[2021]717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990000元,合计13996400元。截止审计时未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5.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数额不准确

(1)2021初恢复用款额度1145269.67元,决算报表反映年初结转结余1150341.42元,差5071.75元。

(2)账面反映,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6293991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财政拨入5379464.75元,差914526.25元。

(3) 账面反映,2021年业务活动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5818元,福利费支出0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5818元,福利费支出70000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202589.26元,其中:

(1)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费20000元,2020年结转2021年使用6320元,当年应使用额度合计26320元,实际列支182860元,超支156540元。

(2)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0元,实际列支32448.48元,超支2448.48元。

(3)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应急管理局会议费0元,2020年结转2021年使用16568.22元,实际列支60169元,超支43600.78元。

2.预算执行率低

(1)2021年10月12日财政预算批复(本级追加)应急管理局产业集聚区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1280000元,实际支出0元。

(2)2021年9月23日财政预算批复(本级追加)应急管理局地震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费用300000元,实际支出0元。

(3)2021年8月30日财政预算批复(本级追加)应急管理局购置应急执法车费用420000元,实际支出0元。

3.公用经费和日常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压减228835.18元。

(1)2021县应急管理局账面反映印刷费支出142156元,与2020年同期131739元相比增加10417元。

(2)2021县应急管理局账面反映公务接待费支出182860元,与2020年同期33367元相比增加149493元。

(3)2021县应急管理局账面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448.48元,与2020年同期27464.30元相比增加4984.18元。

(4)2021县应急管理局账面反映会议费支出60169元,与2020年同期11138元相比增加49031元。

(5)2021县应急管理局账面反映邮电费支出10937元,与2020年同期4875元相比增加6062元。

(6)2021县应急管理局账面反映差旅费支出267158元,与2020年同期258310元相比增加8848元。

(三)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方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96604元,审计发现有90357元未按照相关规定附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等必要附件。

(四)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12600元。

2021年“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列支在方城县东康电子有限公司购平板电脑6台12600元,未经政府采购。

    (五)重复报销费用500元。

 2021年业务活动费用-差旅费中列支王文沅、刘智远2020年9月14-15日赴信阳参加全省灾害信息员培训差旅费共计1720元。其中伙食补助400元,公杂费补助320元,车费报销1000元。重复报销车费500元。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2414950元。

(1)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造成少计提折旧735200元。系2021年账表反映,未设置固定资产折旧科目,自2019年至2021年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735300元,实际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2)应计业务活动费而冲减福利费9650元,系2021年其他应付款-福利费列支中列支文印费9650元。

(3)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应急管理局2020-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70000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显示支付1670000元,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业务未做账务处理。

(4)列支以前年度费用243871元。

 2021年业务活动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列支2019年度费用82594元、2020年度费用90008元,计172602元; 2021年业务活动费-会议费支出中列支2019年度费用40187元、2020年度费用19982元,计60169元;2021年其他应付款-工会费列支2019年3月购蛋糕款11100元。合计243871元。

(七)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审计时,未配备专职人员,内部审计工作未开展。

三、审计(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方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方城县应急管理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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