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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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开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服务内容:符合开业(创业)补贴条件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服务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返乡农民工。
申请条件: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返乡农民工。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有依法申请的平等权力,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瞒报、错报、误报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提交资料:开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服务时间:工作日
办理时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
服务地点:方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62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377-65076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