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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规范全县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方教〔2023〕5号

                                                               

 

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规范全县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豫教一2016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10 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一201913)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研学旅行活动,确保我县研学旅行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一门课程,是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纪念馆、博物馆等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让学生学习在课堂上、校园里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增加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和认同;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规范组织管理

(一)总体要求

1.基本要求:研学活动要在国家、省、市、县命名的各类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进行(方城已审批:德云山风情植物园、七峰山生态旅游区阳长城国防教育基地),严禁组织除教育实践基地以外的研学活动。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2.突出育人目标。研学旅行是一项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坚持育人为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自然性、生活性和趣味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3.研学时间:研学活动应在学习时间内进行,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内进行。应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根据季节特点、地域环境特点,选择安全可靠的研学活动线路。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两次,一次不超过两天。

4.研学学段和范围:学段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七到八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建立小学和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研学旅行原则上在县内教育基地进行,确需出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组织形式

1.科学制定方案。在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前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方案包括:活动主题、研学任务、时间安排、线路设计、管护人员职责、安全预案和风险评估等内容,确保每次研学活动目的明、收效好。对条件不具备、方案不成熟、安全无保障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切实摸清学生的体质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原则上不宜安排。要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研学活动开展前要与研学基地提前联系,共同商定研学课程、制定课程方案、应急预案、评价手册等。

2.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研学旅行服务单位或专业服务单位共同组织的方式进行,县教体局未授权或指定某一服务单位、或某一研学旅行基地作为唯一代理机构。学校要查验所委托的研学旅行服务单位或专业服务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在证照齐全下学校与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共同编制《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方案》《研学旅行安全应急预案》。

3.开好“三个会”:一是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活动的组织保障、安全应急、职责分工、责任落实、纠纷处理。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任务、职责层层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并抓好落实,做到防患未然、万无一失。二是家长委员会会议。告知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注意事项;商定研学费用收支,征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三是班主任会议。安排布置具体工作,强调对学生进行文明出行和安全教育。

4.提前做好备案。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报县教体局备案。各中小学开展研学活动要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上报县教体局有关股室和领导审批(活动课程方案报基教股,安全应急预案报安全办),并填写审批备案表(见附件)。未经审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

(三)安全保障  

1.强化安全意识。各校要高度重视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工作,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要根据学生的人数配备一定比例的带队领导、班主任和安全防护人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参与活动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2.明确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保障责任,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长、书记是学校研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与家长、学生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3.落实安全措施。学校要对委托服务单位的资质、交通工具、参与服务人员及其安全措施等进行前置性审查。做到研学旅行活动前,有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共同做好行前的安全教育,活动过程的安全防护、车辆和食宿安全监督等管理工作。随行人员要加强对活动的过程性监督,不得擅自更改活动路线和活动内容。

(四)强化保险意识。要求受委托的旅游服务单位或专业服务单位必须为所有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师生及志愿者购买足额的旅游人身意外险,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参加活动的人员足额投保旅行责任险。 

三、规范收费行为

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坚持收费公开、透明、让利学生的原则,由学校、委托机构和家长委员会三方共同核算出行成本,制定合理价格,并告知家长、学生。费用由委托机构或研学基地收取,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生研学旅行的费用由学生家长负担,随行教师费用由学校承担。对经济困难、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减免。要做到专款专用、多退少补。严禁学校或个人接受相关单位的利益反馈,严禁假借研学之名公款旅游。

、强化研学总结

1.活动结束后要通过小组成员自评、互评活动等方式,对每位学生做出评价,完善评价手册和评价体系。

2.活动结束后要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大赛、黑板报、手抄报评比等活动,巩固研学成果,对活动的效果做出总结性评价,及时形成总结报告并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3.学校须安排教师代表或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研学旅行全过程,掌握活动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为下次活动提供经验和借鉴。

附件:方城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备案表

 

 

2023年3月21日

 

 

 

 

 

                                                                  

主办单位:基教股       2023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

方城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备案表

 

申报学校(填写全称)



研学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目的地



活动人数

     年级      人   随队教师人数:   人


带队领导


联系方式



是否委托实施


受委托机构名称



是否自行实施


为师生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额:

万元/人

是否已为每位师生购买校方责任险




学校校长签字

(公章)


中心校校长签字(盖章)



课程审核意见
  (基教股签字)


安全审核意见(安全办签字)



主管局长
  (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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