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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方城县教体局校园安全管理信息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14

2022年方城县教体局校园安全管理信息情况

2022年度,方城县暂未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因此没有产生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及调查处理情况等信息。

                                                             方城县教体局

                                                             2022年11月14日


方城县教体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校园内消防、饮食、治安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校园安定。

二、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⒉坚持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责任到岗,预防为先,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

四、组织管理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2.主要职责

⑴部署处置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项。

⑵启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⑶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⒉.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的联系工作。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9.结合学校实际拟订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教学活动期间发生各种危害学生群体或个人的险情时,责任人要在进行必要紧急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问题和困难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2.平时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要制定学生逃生的疏散路线,每学年要演习一次以上。做到师生都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险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的做好紧急疏散。

3.相关责任人要熟悉教学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险情发生时做好切断电源等工作。

5.险情发生时,主要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出险地点,亲临处置和指挥。

(二)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班级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要向学校报上级,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学校组织2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要报校长批准,并有活动负责人作出《安全预案》﹔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三)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学生或教师在家中出现非典、肝炎、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师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请医务人员作初步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师出现传染病,也要戴防护口罩、手套。初步检查是传染病的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校领导及工作人员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学校应急小组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急救电话,送定点医院就诊。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的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

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师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四)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A、一旦发现火险的应急预案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抢救,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如不能及时扑灭,要及时通知周围的师生共同救火。与此同时,立即报告校级领导。

3、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楼房的所有大门。

4、值班人员和各部位负责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



附件:校园安全管理配套管理制度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儿童、教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国家标准GB/T29315-2012)》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青少年学生和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外地个别校园发生了重大恶性安全事件,给部分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我县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虽然总体良好,但不能因此而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丝毫松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护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吸取外地校园重大恶性安全事件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举一反三,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类似案件在我县发生,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

(一)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抓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深入抓,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学校社会联动”的校园安保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事前风险评估。对学校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要落实措施,坚决加以整治和解决。

(二)县教育局要切实履行校园内部安全稳定的管理职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全面掌握校园安全工作状况,指导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人员,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机构,落实保卫力量。对列入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学校,必须设置学校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其他学校应根据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三)县公安局及其基层派出所(分局)要负责校园外部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加强治安巡逻,落实巡逻工作责任制,严防敲诈、抢劫和伤害师生等暴力案件发生,特别是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要加强维持校门口治安、交通秩序的力量。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的涉校违法犯罪案件,加大侦办力度,做到快侦快破,震慑犯罪。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检测,坚决杜绝病车上路接送学生以及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的现象发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学校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指导师生正确使用;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师生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教职员工熟悉掌握防范火灾的基本常识和逃生技能。

(四)县综治办及各乡镇综治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协调公安、教育、卫计、市场监管、住建、文化、行政执法和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部门,每学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坚决取缔和清理在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以及非法经营餐饮、书刊、音像的摊点等,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县财政局要加大校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确保校园保卫人员、警用装备器械以及技防设施配备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县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逐步为全县中小学校配备专业保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推进校园安全防范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

(六)县宣传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对突发性校园安全事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依法有序开展报道,报道要有利于事件的处置,防止渲染、炒作,防止产生诱发效应。要切实加强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要充分报道各地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方面的积极措施和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对校园安全的信心和防范意识。

(七)各地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校(园)长的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实名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领导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在学生上下学时,各地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加强校门口学生护导工作,确保学生快速安全进出校园。校园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小学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学生接送制度,确保学生接送不留空档。校园门卫值守人员对来访者的身份证明、访问事由、被访者姓名、来访和离校时间等情况必须进行严格询问登记。验证时,值守人员要主动询问来访者并及时与有关老师联络,待校领导同意或有关教师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并关注来访者在校园内的动向。对校园门口有异常举动和强行进入校园的人员,门卫值守人员在及时采取措施的同时,要迅速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要严禁身份不明人员或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禁非学生家长将学生带出学校,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化物品带入校园。校园关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学生逗留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落实处理。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校园安全保卫部门和专职保卫人员要加强对门卫制度、教师值勤护导、周边治安隐患、消防设施器材、用电线路、燃气设备管道、主体建筑物、食堂食品卫生等情况及其他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监督,主动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防范知识进课堂工作,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制定完善校园疏散逃生、防范突发暴力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每学期至少演练一次以上,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一)加强人防建设。县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强化对校园保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选派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业务过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学校保安。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要根据校园规模,配足相应的保安人员。尚未达到保安配备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明年春季开学前配备到位,并报公安、教育部门备案。对目前从事校园保卫工作,但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胜任的人员,要坚决清退或调整。保安人员应接受学校和选派单位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管理协调工作,不断提高其校园保安工作能力。

(二)加强技防、物防建设。各地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校园内部及周界视频监控系统、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一些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提高保安人员的自防能力,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

四、努力形成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合力

(一)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体系。县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作配合,依靠属地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校地、园地联防,推进聘请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加强警校共建,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和校园综治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因素,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力争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涉校恶性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和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各乡镇、村(社区)要认真排摸涉校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居住在校园周边的对社会严重不满、有极端行为倾向、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员,以及与学校、师生存在重大矛盾等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重点人和事,要认真排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化解和管控措施。存在上述人和事的家庭,要积极配合,落实有关管控措施。学生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在学校节假日和学生课余时间要加强安全监管,预防绑架、溺水、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学校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全县上下要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平安方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综治委要定期加强督查指导,狠抓责任落实,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教育部门要认真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学校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考核、督查制度,定期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自行整改。对组织有力、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给予表彰、奖励。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保障不到位而导致校园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当地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园长的责任;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涉校暴力性事件频发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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