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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状告儿子诉求不清 法援中心登门服务保障权益

发布时间:2023-07-19

方城县杨楼镇84岁的老人郑某年老体弱,便请人写了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前天,杨楼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诉讼请求只写了让三个儿子每月给他2400元养老。庭审时,主审法官问郑某赡养费给你后怎么生活?还有没有其他诉讼请求?老人每次回答都是有口饭吃就行。法官见状便休庭并告诉老人:我给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一下,给你派一名援助律师,改天开庭审理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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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方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明军得知郑某的案件后,立即与河南兴方律师事务所王建林律师一起来到郑某家中,了解郑某的实际情况。

原来郑某老伴去世十多年了,现跟随三儿子一起生活,三儿子和孩子们都在外工作,只有三儿媳一人在家照顾自己。时间久了,郑某想着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总在三儿子家生活不是长久之计,去另外儿子家里住吃了闭门羹。思来想去,郑某请人为自己写了一份诉状,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贾明军和王建立询问郑某对自己的赡养问题有什么要求?郑某仍是说有口饭就行了。鉴于此,两人为郑某提出了两套方案供郑某选择:一是三个儿子每月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让郑某去养老院养老生活,或者聘请保姆照顾郑某;二是三个儿子轮流赡养郑某,遇到郑某感冒发热生病时由当月赡养人承担医疗费用,花费500元以上的三个儿子兑钱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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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听后明确表示不去养老院,要让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达成共识后,援助律师王建林立即联系法官,简要陈述了郑某家庭状况以及郑某的要求,向法官请求把诉状上郑某每月向三个儿子要2400元赡养费的诉讼请求更改为三个儿子轮流赡养。

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之中,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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