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统计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方城县统计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方城县委文明办的关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方城县局严格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创建办具体抓、单位和股室共同抓的“五抓”工作格局,扎实完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方城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这既是上级对该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在局党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成果。
下一步,方城县局将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崭新的工作姿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文明创建工作更深层次地融入每一项统计业务工作,为推动统计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