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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方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4

关于对方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生态优势,增进群众福祉,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县印发了《方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等要求,结合内乡实际,编制了方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通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评审。

  二、《规划》制定的意义

  一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开展方城县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就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彰显了改善民生、造福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二是贯彻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具体体现。进入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方城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改善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河南省建设“生态强省”的有机组成部分。《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成“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现代化河南,其中“生态强省”是“四个强省”之一,是体现河南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方城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是河南省“生态强省”的有机组成部分,将为“生态强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推动方城县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方城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围绕“治气、治水、治土、治废”四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发展节能环保新业态,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方城县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五是满足方城县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期盼的必然选择和奋斗目标。方城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把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三、《规划》建设基础

方城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南阳盆地东北隅,为全国九大隘口之一,素有“五界一口”之称。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县域境内气候、水文、地质、地貌、土壤、光热资源和生物群落等状况具有十分明显的过渡性、边缘性和多变性。近年来,方城县委、县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县域治理“三起来”重要指示精神,在生态环境提升、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人居改善、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成功创建“绿色农业示范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农村垃圾治理达标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一系列的荣誉为创建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方城县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成立县、乡河长办,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责任,安装河长公示牌415块,公布河流概况、河长信息、联系方式、管辖范围以及工作职责等内容。出台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考核细则,对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印发《方城县河湖名录》,全面开展“一河一策”编制、“一河一档”建立,下设6大水系巡查工作组,负责河道的巡查督导、数据采集,配合县级河长巡河等工作。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信息公开,2019-2021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2019-2021年全年优良天数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水质不断提升,出境水断面稳定达标。潘河夏河国控断面2019-2021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赵河小刘庄省控断面2019-2021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每年都圆满完成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处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方城县“三河一廊”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建成区绿地率从2015年的34%提高到38%,绿化覆盖率由39.5%提高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8.7平方米增加到13平方米。“四水同治”“河长制”逐步落实,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工程有序推进,“花香果海”工程加快推动,汉山水库已开工建设,鸭河灌区续建改造有序实施。全县林地面积突破140万亩,创成一批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提质潘河湿地、甘江河湿地、白河湿地建设,加快唐河流域污染源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强力开展“三拆一改两治”,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垃圾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厕所革命启动实施,成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县。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五部分。

  第一部分“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通过系统梳理方城县区域特征和工作基础,分析方城县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挑战。

  第二部分“规划总则”。主要提出了《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目标和指标、创建特色、三大示范。以2022年为基准年,结合方城县实际情况制定《规划》指标体系,明确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与生态文化6个领域,设置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5项规划指标。

  第三部分“规划任务与措施”。分为六节,主要包括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生活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六大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具体如下:

  一是生态制度体系建设。主要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构建多元化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二是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主要从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等方面建设生态安全体系。

  三是生态空间体系建设。主要从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等方面建设生态空间体系。

  四是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主要从发展生态产业、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运输方式绿色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等方面建设生态经济体系。

  五是生态活体系建设。主要是从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建设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建设生态生活体系。

  六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主要是从弘扬特色生态文化、强化生态文明宣教、全面推动多元宣传等方面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第四部分“重点工程”。为实现方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目标,规划5大工程70个重点支撑项目。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监督考核、项目推进、资金统筹、科技创新、社会参与提出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注意事项

本政策执行期限暂定年,由方城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六、关键词诠释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七、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方城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377-67232837



解读关联: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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