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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行政许可等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2

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事项办事指南

 

一、

事项名称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经营场所为租赁性质)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 )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 15 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经营场所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1)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履历(原件1) 3.租赁合同(复印件1) 4.营业执照(复印件1)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10

承诺时间: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方城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康达路七峰时代广场斜对面正西72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77-67233515

投诉电话 0377-67232637

办事时间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事项名称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 )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 15 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经营场所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1) 2.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1)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履历(原件1)

办理流程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10

诺时间: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康达路七峰时代广场斜对面正西72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77-67233515

投诉电话 0377-67232637

办事时间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事项名称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扫黄打非办联〔20186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地方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黄打非’部门”),对举报人员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举报线索 (原件1) 2.银行账号(复印件 1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办理流程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20

承诺时间: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康达路七峰时代广场斜对面正西72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77-67233515

投诉电话 0377-67232637

办事时间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四、

事项名称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审批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011025日国务院令第343,20162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1)变更申请表(原件1)2.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

办理流程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20

承诺时间: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康达路七峰时代广场斜对面正西72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77-67233515

投诉电话 0377-67232637

办事时间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事项名称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批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011025日国务院令第343,20162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复印件 1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变更申请表(原件1)

办理流程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20

承诺时间: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康达路七峰时代广场斜对面正西72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77-67233515

投诉电话 0377-67232637

办事时间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六、

事项名称方城县新闻出版领域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工作场所为单位自有产权)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011025日国务院令第343,20162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1)3.申请书(新闻出版局)(原件1)

办理流程

办事时限

法定时间:20

承诺时间: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康达路七峰时代广场斜对面正西72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377-67233515

投诉电话 0377-67232637

办事时间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新闻出版领域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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