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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城市管理局宣传贯彻《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9-04-26
     《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由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审查批准,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市及各个县、区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必将为我县正在开展的“三城联创”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城管局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布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
  方城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对违反《条例》行为进行查处的唯一法定授权单位,深感这是机遇更是挑战,倍加珍惜,高度重视做好《条例》内容的宣传解释工作。2019年4月25日上午,城管局不顾天寒风大,在县政府门口悬挂宣传横幅20条、摆设宣传展板12块、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最后城管局50余名干部职工分列两队沿城区的凤瑞路、裕州路、文化路、人民路,对街道两侧的门店挨门逐户分发宣传单,做好法规的宣传解释。

城管执法队员整队待发,徒步沿街宣传。
  活动当天,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凤洲、县政协党组成员周新奇亲自到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县电视台、县消息报社也派记者对当天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城管局执法队员向沿街各门店分发宣传单、做宣传解释。
  下一步,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沿街商户利用沿街门店的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城区高频广播、新闻媒体等,进行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宣传,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力争使城区的广大市民群众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凝心聚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共同营造我县文明整洁、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做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杰携城管局党组陪同县领导到现场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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