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依据户籍和居住地划分招生范围,严格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1.东至裕州路,南至凤瑞路,西至潘河,北至文化路;
2.东至农机公司童装市场、家具城路,南至广安路,西至潘河,北至凤瑞路;
3.东至电视路,南至文化路,西至潘河,北至杨集界。
四、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分批次进行,根据学校学位设置,招生分为二个批次进行。招生顺序按照批次依次
进行,根据学位数量,如果招满则停止招生,其他学生情况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体局
统一安排后续招生事宜。
第一批次分为:
1.录取城区常住户口学生。凭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7日。
具体材料清单:①户口薄(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②学生父母身份证。
2.录取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贷款支付凭证等)、
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7
日。
具体材料清单:①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和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
证。②房产证(包含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或购房合同(包含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借款
合同、贷款支付凭证(与法定监护人姓名完全相同))。③六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
第二批次为:
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的家庭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凭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
母身份证、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随迁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
材料。报名时间为8月28日。
具体材料清单:①户口簿、儿童父母身份证。②规范的租房合同。③人社局出具一年以上的
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④六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⑤随迁
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第一、二批次学生报名时,家长均需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用两个
档案袋分装,档案袋封面标明证件名称和数量。提供的全家户口簿需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
挂、空挂无效。
温馨提示:一年级新生入学后需要查验接种完成情况,建议家长开学前利用小豆苗等APP查
询接种情况,查询办法:1.儿童预防接种证;2.家长通过“小豆苗 APP”自助打印的“河南省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或接种单位出具的“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
评价单”。自助打印程序为:打开“小豆苗APP”-一预防接种一一入学查验一一保存查验结果
图片一一打印。家长在相应位置签名。该证明不需任何单位加盖公章,如未完成国家规定的
疫苗接种,请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五、报名方式
一年级新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学生家长根据提示按照要求提供入学审核材料到校内院
内报名。
六、照顾对象
1.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由县教体局和学校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2.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对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现役军
人、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子女,根据相
关政策和家长意愿办理入学。
七、其他事宜
1.实行招生计划审批制度。依照招生审批计划,学生报名额满停止招生,逾期不报名的视为
弃权。
2.实行假证追责制度。对于提供虚假、伪造证件(假户口簿、假房产证等)者,一经查实,
取消入学资格。
3.严格按照国家法定入学年龄组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服务区内的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不符合报名条件
的一律不予招收。
4.学生资料审查、报名成功后,证件原件带回,证件复印件需要上交学校存档,不能按要求
提交材料的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方城县第三小学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