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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方政〔2024〕15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方城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FCZF-41132220240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方城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812


 

 方城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我县农业可持续发 展,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根据《河南省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 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 神,锚定农业强省建设目标,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 业现状,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持续推动农业绿色 循环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培育壮大产业、提高农民 收入,促进我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业优先、多元利用,推动秸秆利用多元循环发展。强 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选点,避免资源无序竞争。建立以市场为 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积极创设和落实 优惠政策。进  步构建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 系。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推动秸秆资源“变废为宝”、充分利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024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围绕秸秆沃土、秸秆产业化、秸秆循环利用 打造一批先进典型。推动秸秆利用市场化主体进一步壮大,秸秆 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区域

补助项目涉及全县19个乡镇(街道)。

(二)实施内容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用于秸秆深耕还田+增施腐熟 剂补助205.2万元,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600万元,秸秆肥料化 补助56万元,秸秆收储示范站购机补助108.8万元,秸秆还田 生态效应监测费13万元,宣传培训费17万元,节余资金用于秸 秆能源化利用。

1.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增施腐熟剂。实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 3.6万亩,深耕深度25厘米以上,每亩补助45元,共162万 元。增施腐熟剂3.6万亩,每亩增施腐熟剂2公斤,补助12元, 共计43.2万元。以上两项共计205.2万元。

乡镇

秸秆粉碎深耕还田

(万亩)

施肥腐熟剂数量

(万公斤)

补贴金额

(万元)

独树镇

1

2

57

清河镇

1

2

57

古庄店镇

1

2

57

杨集镇

0.5

1

33.63

券桥镇

(含原种场)

0.1

0.2

0.57

合计

3.6

7.2

205.2

2.秸秆饲料化利用。扶持县域内规模化秸秆收储企业和规模 养殖企业作为饲料化利用试点,干储每吨补助100元,黄储每吨补助45元,共计600万元,实现全县年利用秸秆6万吨以上。

3.秸秆肥料化利用。扶持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积极开展肥料 化利用,每吨补助80元,共计56万元,实现全年利用秸秆1万吨左右。

4.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机械补助。机械补助用于新建6-10个 乡镇级秸秆收储示范站,示范站要求建设面积5亩以上。根据需 要,自主选择新购、捡拾打捆、抓草、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机械,农机补助单台补助比例不超过购机总额的50%,共计 108.8万元,各示范站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5.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委托第三方对秸秆还田生态效应 进行监测,监测费用共计13万元。

6.宣传培训。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认真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在实 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 体以及微信、微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进行科普 宣传,引导农民将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分区域、分环节、 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共计17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如有节余,可用于秸秆能源化利用,对秸秆固 料化企业进行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每吨补助80元。

(三)补助方式

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大专项+任务清 ”制度,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项目秸秆利用量的办法, 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认定审核。项目完成后,根据第三方机构 出具的审核认定报告,据实兑现补助资金,超量实施部分不予补助。


 

三、进度安排

( )安排部署(7月10日- 7月31日)。组织召开全县秸 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二)组织实施(8月1日- 12月31日)。9月15日前,确 定项目补助对象和实施地点。9月30日前,完成补助对象技术 培训、秸秆收储示范站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设备购置和政府 采购。10月31日前,报送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收尾和相关资料整理。

(三)验收考核(2025年1月1日-2月28日)。组织专班 力量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县直 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街道)等单位参加的方城县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方案制 定、项目落实、推进实施和总结评价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充 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统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效衔接,全 程监督指导项目推进,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 金使用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稽核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逐项目跟踪督导,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项 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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