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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公安局记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5-10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公安局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尽责,全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反恐防恐、打击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四乱”整治等重大活动,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等安保任务,在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平安方城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多项工作位于全市先进位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县上下干事创业激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县公安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拼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推进方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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