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08-16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河南华凯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
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1 | 李战旗、刘存 | NY1209002739 |
2 | 徐洪才 | NY1109000183 |
3 | 于 松、张淑花 | NY1109000189 |
4 | 姚晓春、张珊瑚 | NY1109000186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将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声明人:河南华凯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