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08-19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湖北宇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
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1 | 王保生 | NY1209000267 |
2 | 王春蕊 | NY1209000231 |
3 | 孟凡来 | NY1209000208 |
4 | 牛新平 | NY1209000270 |
5 | 申金霞 | NY1209000315 |
6 | 申金娜 | NY1209000233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将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声明人:湖北宇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