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09-30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方城县金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证号为 : 方国用(2005)第0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城县金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