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10-09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声明
陈富斓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陈富斓土地坐落:方城县文化路北电视路西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方国用(1995)字第114号,地号01-22-114,房屋所有权权利人 陈富兰,共有人郑松旺、郑小琼、郑威证号为:东关字第257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付兰、郑松旺、郑小琼、郑威
2019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