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11-06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河南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
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1 | 吴增瑞 | 1609004405 |
2 | 刘 益、屈小娜 | 1609004406 |
3 | 刘成桂、张保文 | 1409000795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将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