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1)
发布时间:2019-11-26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年11月1日,王中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王玉章和殷桂芳去世后遗留的夫妻共有的不动产【房权证号:字第1822号;土地使用证:方国用(95)字第0133号】,该不动产位于方城县北新街东侧。依据王中伟提供的凤瑞街道东关社区所出具的证明,现在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长女王月丽;长子王中宇;次子王中伟;三子王中山姐弟四人。据继承人陈述,王玉章和殷桂芳二人的父亲、母亲均先于二人去世。
现王中伟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王玉章和殷桂芳的上述遗产,长女王月丽;长子王中宇;三子王中山分别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对上述不动产的放弃继承权声明。据被继承人王玉章和殷桂芳的继承人称,被继承人王玉章和殷桂芳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因此被继承人王玉章和殷桂芳的上述遗产由王中伟一人继承。
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7-67290922
公告单位: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2019 年 1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