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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教育系统召开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19-12-11

  12月9日,方城县教体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会议。县第五纪工委乔玉山书记,县检察院边亚明副检察长、张琨主任,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林永同志出席会议,教体局班子成员和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局直管民办学校、局二级单位党政正职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职,教体局机关股室负责同志共计13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南阳市委《关于印发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方城县委关于转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检查清单》的通知,并就全县教育系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以案促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严管厚爱干部的重要体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值得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反思、反省、总结。坚持以案促改,目的就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会议要求,通过以案促改,要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不断加大预防治本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标本兼治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的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教体局成立了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加强整改落实,实施对账销号。各乡校、各单位和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研究思考,逐一对应制定整改措施;要严格督查考核,对于以案促改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实际成效的,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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