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12-19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贾申义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贾申义证号: 南阁字第54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申义、贾玉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