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某家与被告邱某家系同村居民,又系邻居。1998年被告家应退耕地0.5亩,原告家因新增人口应添耕地0.5亩,经村组调整,由原告家接受被告家应退的耕地0.5亩,并为原告家进行了土地确权。此后,被告认为原告家人口已减少,所分得的耕地应退还给被告家。为此,两家多年来一直纠纷不断。2019年10月,被告家强行犁占原告家耕地0.5亩,双方因此再次发生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无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缓和矛盾,彻底化解双方的纠纷,查明案件的事实,博望法庭庭长史永均在节后上班第一天立马带领法庭人员来到现场,对双方争议的耕地进行现场勘验、丈量和拍照,并现场对当事人释法和劝解,为下一步的审理及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