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001 | 方城县房权证城安字第41083243号 | 马群(马景枫) | 房屋 | 方城县城关镇 安庄村一组 | ||
公告单位: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