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中心 >>方城要闻

方城县法院:把11万元赔偿款送到当事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8-01-23
方城县法院:把11万元赔偿款送到当事人家中

日期:2018-01-12 来源: 作者:
  2018年1月10日上午,方城县人民法院独树法庭干警李剑光、张煜文不畏严寒,驱车赶往该县独树镇某村,将交通事故赔偿款11万元亲手送到了当事人朱某家中,当事人对法官这种公正无私的办案,并及时将赔偿款送到家中的举动连声道谢。
  2017年8月,朱某之母在S103省道方城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后经公安机关连夜奋战,将肇事司机从外地缉拿归案。方城县法院依据原告的申请,及时查封了肇事车辆。刑事、民事诉讼先后进入审理阶段,在调解过程中,肇事司机始终认为所驾车辆投保有全险,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对待调解不甚积极。案件承办人李剑光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对民事案件进行了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家属11万元。
  逃逸属于商业险条款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已尽到提示义务,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民事判决送达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李剑光及时协调保险公司将赔款迅速履行。民事判决的下发,也促使肇事司机转变了态度,最终,肇事司机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并在刑事诉讼中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至此,本次事故的全部案件圆满解决。
  据悉,近年来,方城县法院高度重视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各个诉讼环节,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对于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快速立案、优先送达、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力争当庭宣判,同时注重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避免当事人往返于各个部门之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主办: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方城县凤瑞路26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220001 备案号:豫ICP备2021023589号-1 豫公网安备 41132202000006号

邮编:473200   举报电话: 0377-67266959      举报邮箱:fcxgov@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