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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 2020年水环境整治及修复 的实施效果

发布时间:2020-12-23

 一、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基础

一是县河长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负责同志担任,并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其他相关部门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二是我县共树立县级河长制公示牌62块。在公示牌上载明了河湖名称、河湖概况、河长姓名、职务、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信息,为加强河流管理开通监督渠道。三是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截止目前,我县已完成甘江河、潘河、赵河、澧河、澎河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工作,此方案的编制将为我县河长体系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措施。

  二、注重工作实效,提升河流管护水平

一是保护水资源,加强河道巡查。县、乡、村三级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县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河道保洁员、巡河员等相关人员对河道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基层河长。二是严管水域岸线,巩固整治成果。开展“清四乱”、“治污风暴行动”等专项行动,对我县潘河、赵河、甘江河、白河、澧河、澎河及其支流等重要河流和南水北调沿线乱占、乱建、乱采、乱堆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三是深化“四制四化”工作模式,探索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零点”行动等专项行动,对河道非法采砂“零容忍”,严厉打击。规范采砂。我县2018年成立国有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实行全县河道砂石“统一规划、统一发证、统一开采、统一销售、统一收益分配、统一管理、联合执法”的“六统一联”管理模式,设立开采点、销售点,国有砂石公司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砂供需矛盾,切实稳定了砂石市场,实现了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全面治乱。深入清理河湖“四乱”,突出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先后清理河道垃圾1.5万多立方米,恢复水域面积1000多平方米遏增量、消存量,有效提升了河湖生态面貌。强力治岸。积极推进全县30平方公里河流及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侵占河道行为坚决打击,拆除柳河镇边庄村汉王台砂石厂8000余平,四里店镇裕德隆生活超市4000余平、兴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扶贫车间12000余平、白秀沟水库农家乐依法拆除房屋20多间,清理牛角湾弃渣30000余立方米,彰显了河长依法治岸的坚定决心。四是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我县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前期,做好水源选择,水源卫生保护和水质检验工作,并由防疫部门对每处水源取水化验,同时对我县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在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进行封闭管理。饮水工程水源井选择在四周无排污口,地形较开阔的地带,远离污染隐患点。

、白河湿地生态保护情况

我县位于白河左岸,流经长度17公里,流域面积320.8平方公里,我局目前开展白河湿地生态保护主要以打击非法采砂为主要手段,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对白河方城段实行24小时昼夜巡查,在重点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并设立打击非法采砂举报电话,确保对非法采砂及时打击到位。为保护好白河方城段良好生态环境,方城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2020年以来,县水政监察大队出动700余人次,140余车次对白河方城段和其他重要河道进行巡查,2020年以来至今,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案件96起,扣押挖掘机16台,铲车19台,运输车13辆,农用三轮运砂车45台,其中行政罚款93起,行政警告3起,罚款74.2万元

四、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了方城县潘河姬庄至十二里河段河道治理工程。潘河全长56km,流域面积636km2;在方城县境内全长41km,流域面积347km2,主要支流有清河、三里河、陌陂河等。方城县潘河券桥镇姬庄至十二里河段河道治理工程末端以上控制流域面积为164.3km2,主河道长33.9km,项目总投资1255万元,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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