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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23

为进一步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方城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具有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的抽查,现将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为确保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要求各预防接种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卫生监督所,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摸清底数、全面检查

方城县从事预防接种单位共有19家,从检查情况看19家接种机构均持有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其接种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均持有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上岗证明。均建立了预防接种相关工作制度,有疫苗分类存放的冷藏设施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每日两次的测温记录,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均公示了一类苗的品种、接种方法和接种程序。在接种前能够通过口头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签写告知同意书这3种方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各受检单位均能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针对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二类疫苗均购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按规定保存了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证明文件。各接种单位的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等记录完整,并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2年以上。县疾病控制中心疫苗配送、购销渠道正规。

3、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到位

从总体检查情况看,我县预防接种单位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疫苗采购程序规范,规范档案管理,各项记录齐全,现场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各接种单位有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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