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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通报(2008)40期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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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
 
      10月9日,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落后乡镇现场会在券桥乡召开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近日,市、县督查组分赴各乡镇对我县秋季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各乡镇都召开了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乡镇机关干部和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对工作重新进行了安排布置,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二是各乡镇都制订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实行了分包责任制,层层分包,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博望、城关、独树、拐河等乡镇与各行政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以书面形式明确了目标责任。四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都书写了标语,悬挂了横幅,出动了宣传车,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杨楼、古庄店、四里店、小史店等乡镇还利用电视差转台播发滚动字幕,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五是出台了责任追究奖罚措施。清河、杨集、赵河、券桥等乡镇对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实行了押金制,凡发现一起焚烧行为的,对乡、村干部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六是实行了重点部位严把死守,充分发挥各乡镇派出所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焚烧行为。七是清运秸秆,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广阳、柳河、袁店、二郎庙等乡镇调动村组干部积极因素,发动群众把秸秆从地块中清运出来,集中堆放,专人管理,管住了焚烧的源头,保证了焚烧秸秆零目标的落实。
但是从督查中也发现,个别乡镇仍然对焚烧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一些乡镇在监控力量的摆布和人员的组织上还不够科学严密,有监控死角。个别乡镇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没有形成文字材料,缺乏可操作性。一些乡镇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没有真正落实责任追究措施。
      鉴于以上情况,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力协作,查找不足,正视问题,按照券桥现场会议要求,完善措施,强化落实,确保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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