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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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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政办200725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城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方城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三日 

 

方城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改善道路交通状况,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南阳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本着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一降两保”工作思想,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为依托,全面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突出公路平安大道、城市畅通工程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农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领导机制健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具体目标:1、建立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得到落实;2、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3、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4、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5、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6、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7、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建成“平安畅通县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目标的如期实现,县政府成立方城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领导小组,杨新亚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农机局、安监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和督导。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每季度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政府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杨新亚副县长任负责人,下设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协调。

2、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9月份前,制定出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任务和目标。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县、乡(镇)两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开展行政审批、行业管理、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和事故救援等项工作时,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4、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计划。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出台支持农村公共客运交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宣传计划,明确不同阶段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将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必要的交通安全专项宣传经费。

2、组织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对中小学生法制、德育的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交通部门严格客运驾驶人学习教育和考核制度。用工单位定期组织对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公安部门在车管所、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及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3、建立基层宣传网络。要建立农村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发布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专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机动车驾驶人、广大农民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适时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加大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投入,创造条件设置固定监控设备。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按照实施畅通工程D类城市标准要求,开展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公安、城建部门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通行管理。

3、加强县、乡(镇)道路交通管控。乡(镇)政府要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管片”的作用,掌握本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积极协助维护乡(镇)、村道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查禁客运班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充分发挥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教育。

4、加强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20076月底前每个中队配备一台雷达测速仪和酒精检测仪,配备无线通讯设备车载台一部,手持台人均一部;所有上路巡逻警车必须安装电子显示屏。力争年内在黄土洼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县交通管理网络联入公安三级网,所有建制中队(建有固定队址)接入公安四级网。使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统计分析、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交通事故业务、内务勤务及执法考评。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和道路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卫生、公安等部门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危重伤员急救援预案。

(四)加强车辆驾驶人及运输企业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机、公安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和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按期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农机、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建立驾校培训质量跟踪和通报制度。

2、加强客车源头化管理,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等装备。

3、加强县管车辆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将县管车辆纳入日常管理,20079月底前,登记率必须达到95%以上,并严格对车辆进行定期检验和驾驶人驾驶证审验。农机部门切实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时季节拖拉机的安全管理。

4、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5、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门2007年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拖拉机违法处罚等情况通报交通、农机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五)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县、乡(镇)道路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2、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改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县政府制定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已有公路上的标志笑线等安全设施,明确乡(镇)、村道路及设施的养护责任。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城建部门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2007年年底前,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开展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路段,每年确定县级督办治理危险路段,制定整治计划和整治世界表。

5、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重点在县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监督检查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主题词:公安   交通安全   方案   通知

主办:县公安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6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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