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方政办〔2007〕65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
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新建沼气9000户,力争15000户的目标任务,并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为全面考评今年沼气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从12月下旬开始,对各乡镇2007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内容
根据《南阳市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考核验收2007年沼气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宛沼[2007]1号)和《中共方城县委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方发〔2007〕17号)的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验收程序
(一)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网上填报和乡镇村组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县有档、乡有册、村有簿;要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搞好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以文件形式(一式五份)于
(二)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按照各乡镇网上填报的数据,随机抽查4个行政村(重点验收沼气示范村),考核组进村入户,逐户验收。
(三)考核组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向乡镇政府反馈,并报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各考核组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名次,上报县委、县政府。考核结果作为县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和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的依据。
三、考核验收评分办法。见附件。
四、考核组组成。由县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五、考核验收时间。从12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方城县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考核验收评分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方城县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考核
验收评分办法
本办法采用百分制。得100分及以上者为完成任务,得85至100分者为基本完成任务,得85分以下者为没有完成任务。考评项目设置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建池数量(70分)。按考核组随机抽查的完成率,核定出各乡镇实际完成任务数。完成目标任务数记70分,每超过30个加1分,完不成目标任务数每少30个扣1分。(以建成池为准)。
二、建设质量(20分)
(一)使用率。使用率应达到90%(以正常点火使用为准)记1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不足90%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二)“三改”率。示范村沼气“三改”率达90%记5分,实际得分按比例计算;
(三)安全管理。沼气用户张贴安全使用须知的记2分,全年无安全事故记3分。出现安全事故的,扣5分;每缺少一户张贴安全常识的,扣0.1分。
三、服务体系建设(10分)。成立有乡镇沼气服务站和两个村级服务网点的,记10分。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网点要达到“四有”(有房子、有牌子、有人员、有零配件),并开展工作,每缺少一项扣0.5分。
主题词:农业 沼气 考核验收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