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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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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20096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改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继农村土地承包之后的一次重要的林地改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政府对这项事关兴林惠民的改革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去年5月份,我县在总结集体林改试点工作的经验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成立机构,制订方案,下发文件,要求2009年底全部完成集体林改任务。目前,全县集体林改调查摸底和重点试点村的林改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但整体工作遗留任务还很大。对此,各乡镇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加快进度,积极推进这项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改革范围、任务、方法步骤,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改革范围: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改革。

(二)目标任务:拐河镇作为试点,要先行一步,做好工作,取得经验,今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林改任务;其它乡镇2009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林改任务。各乡镇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强化责任,完善方案,狠抓落实,保证如期高质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林改目标任务。

(三)改革内容:主要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即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承包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四)工作步骤:具体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430日前完成)建立机构,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林改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进村入户调查,填写《林地使用权现状公示表》,进行第一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制定村(组)林改工作方案,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51831)以村、组为单位,核实山林权属,勘定面积、四至界址进行登记,并勾绘11万地形图。登记造册后,按《林地使用权现状公示表》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改革方式。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911031)在对勘界确权结果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公示表》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时间30天,无异议的,核发林权证,建立林改档案。

林改档案要以行政村为单位,主要包括:①村“两委”关于林权改革的会议记录;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决议决定。②成立村集体林权改革领导机构文件。③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签名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④村组集体林改现状调查表。⑤张榜公示等有关材料。⑥合同、协议、乡规民约等。⑦集体林改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111231)依照《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细则》分级自查,并申请省、市政府验收。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集体林改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把集体林改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集体林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中央林改意见、省林改资料汇编和市改革工作手册已经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要组织认真学习和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林改政策,使广大干群真正了解林改、支持林改,积极参与到林改中来。要积极培育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改革健康有序进行。

(三)要加强指导培训。林改是一项法律性、系统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制定方案、公示结果等每个步骤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外业勘界、登记发证等每个工作环节都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各乡镇要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林改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林改队伍中,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要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制定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该表决的要表决,该公示的要公示。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有会议代表签字,改革的主要过程都要留下文字记录。外业勘界时要认真对待每一宗林地,准确定界,精确勾图。要高度重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对改革中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依法管理。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力协作,积极参与林改,主动支持林改。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基础和服务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财政部门要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改革所需;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林改工作操作规程,杜绝暗箱操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信访部门要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涉林信访案件,配合做好纠纷调处及稳定工作;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报道林改工作有关法律、政策和各地改革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改委、民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全县林改工作提供相关的支持、配合和协调,促进全县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五)要强化督查奖惩。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开展督查和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也要建立督导机构,配合并做好任务各村的林改工作。同时,各乡镇要加大林改经费的投入力度,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合理予以解决。县政府决定年底对林改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差的通报批评;对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年终林业工作考核记零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林业  产权  制度  改革  通知

  主办:县林业局

抄送:南阳市林业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220日印发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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