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7-22
方政〔2009〕32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1178户,占市下达任务的134%;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9处,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建设实现了新突破,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乡镇和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推动我县农村沼气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县政府决定对独树镇等16个先进乡镇、县农业局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独树、小史店、古庄店、四里店、广阳、二郎庙、博望、赵河8个乡镇为一等奖,各奖现金5000元;柳河、拐河、杨楼、杨集、清河、券桥、城关、袁店8个乡镇为二等奖,各奖现金3000元;政府办、发改委、农业局、财政局、环保局、畜牧局、教体局、科技局、文化局、农综办为服务全县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各奖现金2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和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年的沼气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加快我县农村沼气建设步伐,为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农业农村 沼气建设 表彰 决定
主办:县农业局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7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