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方政办〔2009〕62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整体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即日起全面启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各类建设利用土地的重要依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县级规划的延伸,乡级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各乡镇今后十几年间乡(镇)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所需用地能否得到落实,进而影响到规划期内各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所有土地在规划期内(2006-2020年)的规划用途进行界定。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各类用地分解指标的前提下,对辖区每块土地明确相应用途。包括:耕地地块的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确定,用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地块的确定;明确作为中心村进行重点建设、作为一般村予以保留和作为落后村进行搬迁的居民点;确定将被开发成耕地、林地、园地等农用地的未利用地。
三、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方法
1、此次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由县国土局统一委托协作单位编制规划文本,制做相关图件。修编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各乡(镇)政府负责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收集基础情况提纲” (附件1)中规定的内容收集整理本乡镇基础情况,并对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附件2,表1-6)进行详细落实,确定到相关行政村及具体地块,各乡镇根据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留足非基本农田,搞好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的规划,净减少面积用于置换镇区新增用地指标。并填写“各乡镇落实规划指标的相关表格”(附件3,表1-14)。主要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乡(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分解表(附件3,表1)
按照县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分解到各行政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逐地块落实,各行政村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二次土地调查获取耕地面积的80%,但对乡镇政府驻地、公路沿线等区域要留足发展空间,尽量不划为基本农田。
(2)乡(镇)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分解表(附件3,表2)
各乡镇要依据县政府分解的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在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的基础上,确定预留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范围。考虑到将来建设发展中,具体位置的不确定性,应在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外,划定不超过新增用地指标30%的区域范围,作为机动区域。
各乡镇要将不宜在乡镇政府驻地、其他集镇规划区内或中心村建设的项目,统计清楚、填写“乡(镇)2006—2020年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地情况预测表”(附件3,表5)以便于将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3)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指标(附件3,表10-13)
①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居民点(自然村)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各居民点的现状、人口、户数、占地面积,填写“乡(镇)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表8);
②根据上级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作为重点发展的中心村,填写“乡(镇)中心村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表10);
③根据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发展潜力确定规划期内需要搬迁的自然村,预测迁入地点所需土地,填写“乡(镇)拟搬迁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表11);
④根据搬迁自然村腾出土地面积和迁入地中心村扩大新占土地面积,计算本乡镇范围内居民点净减少面积,确保不低于县分指标,填写“乡(镇)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指标分解表”(附件3,表12)。
3、规划方案评审及上报审批
规划文本及规划图件初步确定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由县政府正式行文报市政府审批备案。
四、时间安排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2009年9月结束,具体时间要求:
1、各乡镇落实规划指标的相关表格(附件3,表1-14)于
2、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收集基础情况于
3、各类规划指标逐地块落实的相关图件于
4、
5、9月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完成,上报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政府成立了方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方城县城乡建设规划修编和方城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工作联合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三个规划编制中的有关对接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涉及面宽、内容要求翔实、技术要求高,其成果与各乡镇规划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这就要求规划编制要密切结合当地实际,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通过认真收集、整理基础情况;科学分解相关规划指标,做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林业、旅游、文物保护、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相关数字的运用应于2005年土地分类和第二次土地调查获取的数据相结合;位于县城周边乡镇还要与中心城区规划相衔接。
附件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收集基础情况提纲
附件2:县对各乡镇规划指标分解表(表1-6)
附件3:各乡镇落实规划指标的相关表格(表1-14)
附件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收集基础情况提纲
一、行政区划:
文字性叙述本乡(镇)行政建制与区划,乡(镇)辖区面积、镇村数量分布、毗邻地区情况。
二、自然条件与资源:
文字性叙述本乡(镇)气候气象、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地质、自然灾害等情况。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生物能源、旅游资源、自然保护区资源、文物古迹资源等情况。
三、经济社会、生态环境:
1、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人均产值、人均收入等情况。
2、产业结构、主要产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农田基本建设等情况。
3、乡镇建设及基础建设、对外交通、社会公益、通讯邮电、商业服务、古迹文物、旅游发展等情况。
4、生态环境状况(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等),环境评估、监测资料、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污染、村镇绿化、环境卫生建设等情况。
主题词:国土资源 规划 修编 通知
主办:县国土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