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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烟棉办给予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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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200972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烟棉办给予嘉奖的

    

 

2008年,县烟棉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五大突破”和建设“三个方城”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扩大烟叶生产规模,不断提高烟叶生产水平,为全县烟叶产业化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落实烟叶面积4.2万亩,收购烟叶920万斤,投放金额6913万元,实现特产税1520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370万斤、3177万元、700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分配的收购计划。烟叶单产、亩均效益、上等烟比例及特产税收等四项指标达到历史较高水平,连续8年被市政府授予烟叶工作先进单位。引进烟水配套项目一个,累计完成投资2500万元,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获全县目标管理工作一等奖、招商引资一等奖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烟棉办给予集体嘉奖一次。希望县烟棉办珍惜荣誉,开拓创新,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方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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